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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膠購物袋國家標準6月1日起正式執行
撰寫時間: 2008-05-05 文章作者: 文章來源: 環境保護部
 

記者從中國塑膠加工工業協會獲悉,關於塑膠購物袋的國家標準已經正式向社會公佈,並將從今年6月1日起正式執行。

  記者3日在沃爾瑪大型連鎖超市看到,收銀處已有醒目標識提醒購物者說超市將從6月1日起不提供免費塑膠購物袋,不少購物者已在使用自備的購物袋。

  據了解,塑膠購物袋國家標準包括三項:《塑膠購物袋的環境、安全和標識通用技術要求》《塑膠購物袋》以及《塑膠購物袋的快速檢測方法與評價》。

  中國塑膠加工工業協會副會長、環境化學專家董金獅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塑膠購物袋》標准將適用於以各種塑膠原料及其混合料(可加入添加劑)生產的薄膜、經熱合或黏合等制袋工藝加工制得的塑膠購物袋,也適用於塑膠與其他材料複合的購物袋。標准詳細規定了塑膠購物袋的定義和術語、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及包裝、運輸、貯存等內容,其中,塑膠購物袋被定義為以樹脂為主要原料制得的,在銷售、服務等場所用於盛裝及攜提商品的袋製品,不包括食品袋以及連卷袋等包裝用袋類製品。

  據董金獅介紹,根據標準要求,塑膠購物袋應為本色,其他顏色應由供需雙方商定;塑膠購物袋不允許有妨礙使用的氣泡、穿孔、塑化不良、魚眼僵塊等瑕疵,袋膜應均勻、平整、無皺折;印刷塑膠購物袋應油墨均勻,圖案、文字清晰、完整,印刷剝離率小于20%。

  標準還對塑膠購物袋的提吊能力、封合強度、漏水性等物理力學性能,以及塑膠購物袋的包裝、運輸和貯存提出了要求。

  根據《塑膠購物袋的環境、安全和標識通用技術要求》規定,塑膠購物袋的厚度必須大於等於0.025毫米。塑膠購物袋的標識需要明確袋的名稱、標準號、規格、標誌等,如普通塑膠購物袋、含有回收塑膠的購物袋、降解塑膠購物袋、澱粉基塑膠購物袋(澱粉含量應不小于15%)、直接接觸食品用塑膠購物袋應在袋上明示“食品用”字樣等。其中,塑膠購物袋的標誌要用醒目的顏色,應不易褪色或脫落;可以採用印刷或噴塗等方法,但應不損害塑膠購物袋的性能;每個塑膠購物袋一般為一個標誌,如有必要,可予增加;標誌一般應位於塑膠購物袋的明顯處,直接接觸食品用塑膠購物袋、本身不便或無法標識的塑膠購物袋,可在其外包裝上進行標識。塑膠購物袋還要明確標識生產廠家的廠名、生產日期以及檢驗合格證等資訊,要求塑膠袋的存放保質期不超過一年。

  董金獅建議,該標准將從6月1日起正式執行,但從現在開始,企業就應積極按照標準要求進行設計和生產,商場、超市以及商品零售批發市場的經營者應積極按照標準要求進行備貨,否則將面臨行政處罰,給經營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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