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促進造紙工業生產工藝和水污染治理技術進步,防治水污染,制定本標準。本標準按生產工藝規定了造紙工業噸產品日均最高允許排水量,日均最高允許排放濃度和噸產品最高允許水污染物排放量。本標準適用於造紙工業的制漿、造紙和制漿造紙聯合企業的廢水排放管理,以及造紙工業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建設項目環境保護設施設計、竣工驗收及其投產後的廢水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