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防治裝用柴油機的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污染物排放對環境空氣的污染,保護環境,制訂本標準。
本標準依據GB 7258-2004《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將“三輪農用運輸車”更名為“三輪汽車”,將“四輪農用運輸車”更名為“低速貨車”。
本標準參照國家標準GB17691-2001《車用壓燃式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的有關技術內容。
本標準規定了兩個實施階段的型式核準和生產一致性檢查試驗的排放限值和測量方法。
本標準規定了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用柴油機排氣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裝用的柴油機及其車輛。
若三輪汽車和低速貨車裝用的柴油機已按GB 17691-2001《車用壓燃式柴油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通過型式核準,則該車型裝用的柴油機可不按本標準進行型式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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