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環保局保持共產黨員
先進性教育活動整改方案
在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整改工作中,省環保局黨組認真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服務基層、服務企業、服務群眾為宗旨,以“黨員受教育、群眾得實惠”為目標,以群眾滿意為標準,重在聯繫實際、重在講求品質、重在取得實效,把先進性教育整改提高與全面推進建設“綠色廣東”、治污保潔、珠江綜合整治等環保工作相結合,著力解決思想、工作和作風等方面的突出問題,解決影響改革、發展、穩定,涉及群眾切身利益的突出問題。
局領導班子在分析評議階段共收集意見、建議243條。這些意見、建議,都是在充分肯定省環保局工作的基礎上,就如何更好地做好環保工作、改善環境品質而暢所欲言、各抒己見的,體現了對環保事業的關心,對省環保局領導班子工作的鼓勵和期待。因此,我們根據中央和省委的有關要求,在整改工作中,充分吸收合理的意見建議,並立足於“抓落實、重提高、促發展”的總體思路,突出從以下四方面進行整改提高:
一、進一步樹立和落實科學發展觀,促進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
(一)進一步加強黨組中心組理論學習
具體措施:結合我省環保特點,深入學習科學發展觀,深刻理解和把握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本質、基本內容和根本要求,進一步提高對經濟與環境協調發展的認識,理清思路,增強運用科學發展觀這個法寶探索新情況、摸索新辦法、解決新問題,促進環境與經濟協調發展的能力。
責任單位: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制定或修改、充實年度學習計劃。要創新學習方式,豐富學習內容,拓展學習渠道,年內邀請知名專家開展專題講座。結合重大環境問題進行學習和研討,提高落實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用1∼2年時間初步建成學習型機關,使理論學習中心組成員特別是領導幹部政策水準和思想覺悟明顯提高,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的自覺性明顯增強。
(二)推進建設“綠色廣東”
具體措施:一是把實施環保規劃與建設綠色廣東結合起來,爭取近期《廣東省環境保護規劃》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提交省人大形成決議。二是制定“綠色廣東”調研計劃,聯合有關部門在全省開展調研,並形成調研報告報省委省政府。三是在廣州舉辦“綠色廣東”論壇,邀請國家環保總局、省市領導、社會各界為建設“綠色廣東”出謀劃策。聯合南方日報、羊城晚報等媒體開展長期性的“綠色廣東”專題宣傳,營造建設“綠色廣東”的良好社會氛圍。四是抓好綠色學校、綠色社區等綠色創建活動。
責任單位:政策法規處、辦公室、宣教中心
時間要求:一是5月30日前制定“綠色廣東”調研方案,6月形成報告交省委省政府,爭取年內制訂相應的指標體系,出臺建設“綠色廣東”的實施意見。二是“6·5世界環境日”期間舉辦“綠色廣東”論壇,年內結集出版“綠色廣東”論文集。
(三)推進環保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
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集體決策和議事制度,建立專家諮詢制度,設立專家庫,重大環保決策須聽取專家意見,提高決策科學化和民主化水準。
責任單位:人事處、科技處
時間要求:6月10日前制定實施方案,年內組成知識結構比較科學、人員搭配相對合理的專家庫。逐步健全專家參與決策機制,用1∼2年時間,使環保決策科學化水準有明顯提高。
(四)開展綠色GDP試點工作,深化環保責任考核
具體措施:一是做好國家環保總局和國家統計局關於廣東開展基於環境的綠色國民經濟核算和環境污染經濟損失調查的試點工作。二是聯合有關部門,進一步完善現行的環保目標責任考核制度,充實執行環保法律法規、環境品質變化、污染排放強度和公眾對環境的滿意度等方面的內容。同時,進一步改革考核方法,完善考核程式,提高考核的公信力。
責任單位:規劃財務處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6月舉辦綠色GDP試點城市培訓班,10月開始對考核體系進行初步修改,爭取年底頒布新的考核指標體系。
(五)以“生態示範村(鎮)”創建活動為載體,加強農村環境保護
具體措施:加大力度推進生態示範村(鎮)創建活動,建立標準化、科學化的生態示範村(鎮)考核體系,為創建生態示範村(鎮)提供技術支援和適當的資金幫扶。
責任單位:科技處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制定或充實相關工作方案,6月底前指導中山、珠海完成生態市建設規劃報批工作。10∼11月,召開一次生態示範建設現場會,年內要在全省176個生態示範區的基礎上,新創建50個生態示範村(鎮),並開展市級生態示範村創建,以此推動我省農村治污保潔工作。
(六)加強大氣污染防治
具體措施:一是完善和落實推動企業脫硫的各項政策、措施。二是強化機動車尾氣污染防治,建立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部門聯防機制,開展部門聯合執法;修訂《廣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制定《廣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方案》。
責任單位:監督管理處、污染控制處
時間要求:一是5月30日前制定電力行業二氧化硫總量控制方案,6月份對重點企業進行監督檢查和提供服務。今年爭取完成250萬千瓦以上裝機容量的電廠脫硫項目,削減二氧化硫排放量6萬噸。二是5月底前進一步修改《廣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控制方案》,並上報省政府批准實施。5月25日前,完成《廣東省機動車排氣污染防治條例》修訂稿初稿,6月初召開第一次研討會,10月底完成報批工作。12月底前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部門聯防機制,開展城市道路機動車抽檢聯合執法專項行動。到2006年,全面開展機動車排氣檢測機構資質委託及監督管理工作,珠江三角洲提前實施國Ⅲ標準(全國統一實施時間為2007年7月1日),執行環保車型目錄,並出臺在用機動車檢測/維護制度(I/M制度)。
(七)推進珠江綜合整治,保護飲用水源水質安全
具體措施:實施《治污保潔工程實施方案》和《廣東省珠江水環境綜合整治方案》,重點保護飲用水源,加強工業污染防治和禽畜養殖業污染防治,全力推進生活污染控制設施建設,推進污染嚴重區域綜合整治和內河涌整治。
責任單位:珠辦、監督處、規劃財務處、法規處、監察總隊
時間要求:6月中旬召開治污保潔工程暨環保基礎設施建設現場會,佈置今年主要工作,加快生活污染控制設施建設。貫徹東江水質保護工作會議精神,建立健全六項管理制度。開展《廣東省飲用水源保護條例》立法調研和起草工作。今年內啟動《廣東省地表水環境功能區劃》修編工作,開展《珠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規劃》的編制工作。
(八)大力發展迴圈經濟,推行清潔生產
具體措施:一是加快汕頭廢舊電器綜合利用產業化示範園區的建設工作,推動廣州開發區開展迴圈經濟和生態工業園區的創建工作。二是根據清潔生產促進法的要求,推行強制清潔生產審核。
責任單位:科技處
時間要求:一是年內完成汕頭廢舊電器綜合利用產業化示範園區建設規劃專家論證,2006年上半年完成環境影響評價審批,2008年底完成建設工作。二是年內公佈我省第二批污染嚴重、超標和超總量排污、需強制進行清潔生產審核的100家企業名單,監督已公佈的第一批強制審核企業完成清潔生產審核、落實清潔生產方案,併為其提供必要的技術服務,從源頭防治污染。明年上半年公佈第三批使用或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名單。
二、實行分類指導,服務基層、服務群眾
(一)開展“服務基層”的主題下鄉活動
具體措施:以“服務基層”為主題,由局領導帶隊,抽調各處室、直屬單位黨員幹部,組成7個工作組,下基層開展業務指導和培訓、了解聽取意見建議、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協調處理重點環境案件等工作,加強基層環境管理能力,提高基層依法行政水準,解決一些長期困擾基層部門建設和環保工作的深層次問題。
責任單位:各處室、直屬單位各自製定活動計劃,報辦公室統一協調。
時間要求:5月23日前制定主題下鄉活動具體方案;5月底前開展主題活動。
(二)聯合有關部門,開展基層環保部門能力調研活動
具體措施:組織下基層調研,摸清基層環保機構設置、能力建設、隊伍素質等情況,形成專題報告,作為編制“十一五”環保規劃的重要內容,並專題向省委省政府彙報,爭取有關方面支援。
責任單位:人事處、規劃財務處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6月份聯合省編辦、省財廳進行調研。年內完成調研並形成報告。
(三)實施分類指導
具體措施:一是制定分類指導工作意見。在環保工作目標和重點、引導產業佈局、基礎設施建設的技術政策、環保能力建設、環保專項資金支援、業務指導和教育培訓等方面制訂分類指導的措施。二是建立領導班子成員分片聯繫制度。
責任單位:規劃財務處、辦公室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制定《廣東省環保局關於加強環境管理分類指導的意見》和領導幹部分片聯繫制度。用1∼2年時間,全面落實分類指導的各項具體措施。
(四)加強業務培訓,提高基層業務水準
具體措施:一是由省局統一組織,各相關處室具體組織實施,有計劃、分層次、分類別地開展基層環保部門業務培訓。對經濟欠發達山區的環保工作人員在培訓費、資料費等費用上給予優惠。二是加快環保培訓單位建設,加強和完善廣東省環境保護幹部培訓中心軟體和硬體建設,提高培訓能力。三是加快廣東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院建設,儘早投入使用。四是組織調研,制定“十一五”教育培訓計劃。
責任單位:人事處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修訂完善培訓工作計劃,各相關單位按計劃實施。
(五)轉變機關作風,加強制度建設,減少“文山會海”和各類達標、評比活動
具體措施:進一步完善會議管理制度,控制會議規模和數量,完善文件管理,推行辦公自動化,不斷提高行政效率。清理各種達標、評比活動。
責任單位:辦公室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完善年度會議計劃,建立會議申報制度。近期組織對各種達標、評比活動進行一次清理。進一步加快辦公自動化系統建設和遠程會議系統建設,實現網上辦文和網路會議。召開今年第三次局務會議,審議《省級環境保護補助資金管理工作程式》、《廣東省環保局窗口收發文管理辦法》、《輻射安全工作許可證申領與管理工作程式》等管理制度。
(六)建立重大項目環境管理跟蹤服務制度
具體措施:建立重大項目跟蹤服務制度。對重大建設項目實行全過程的監督管理,提前介入,為重大項目的佈局與選址、技術方案比選、環境基礎設施配套等提供諮詢服務,強化環境現場監察和環境監測,推廣施工期環境監理試點,嚴格執法,優化服務。
責任單位:監督管理處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提出工作意見,6月10日前選擇部分重大項目進行試點,積累經驗,逐步完善推廣。年內形成相對健全的重大項目環境管理跟蹤服務制度。用1∼2年時間建立重大項目專門服務檔案和數據庫,形成健全的重大項目跟蹤服務制度,為重大項目提供全過程跟蹤服務。
(七)推行電子政務,開展網上審批
具體措施:開通網上審批平臺,實現建設項目環保審批、驗收的申報、受理、諮詢網路化,重大項目審批、驗收前公示和審批、驗收結果公告制度。項目審批實現“窗口辦文、限時辦結”。
責任單位:監督管理處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完成軟體開發,6月組織培訓、推廣以及試點,提出改進方案。用1∼3年時間建立更加快捷、便利的網上審批平臺,實現全部項目的網上受理、網上審批、網上公告。
三、依法行政,加大污染案件查處力度,提高環境管理水準
(一)開展打擊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
具體措施:建立經常性與突擊性相結合的打擊環境違法機制,集中打擊一批嚴重環境違法行為,追究一批違法責任人和單位,形成打擊環境違法行為的高壓態勢。在全省範圍內開展打擊環境違法、保障群眾健康環保專項行動,加大查處力度,加強責任追究,實現環境執法工作的新突破。
重點落實好四項工作:一是加強與省監察廳的溝通,建立部門聯席會議制度和業務處室之間的定期溝通協調機制,做好聯合執法、案件移交等工作;二是儘快排查環境違法情節較惡劣的反面典型,聯合監察廳追究有關責任人的黨紀政紀責任,並召開新聞發佈會,向社會公開曝光;三是加緊做好專項行動前期準備工作,及早制定和下發行動方案,爭取由省政府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形成打擊環境違法的高壓態勢;四是加強宣傳,曝光環境違法的反面典型,宣傳環保搞得好的正面典型。
責任單位:監察總隊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廣東省政府批轉我省的行動方案, 7月15日前匯總各市典型環境違法案件,8月上旬組織省檢查組赴各地督查,9月召開環保專項行動新聞發佈會,公佈省級掛牌督辦案件名單。用1∼2年時間,初步建立健全環境違法查處工作機制。
(二)建立環境執法稽查制度
具體措施:認真貫徹執行《廣東省環境保護條例》、《省紀委、省監察廳關於對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行為黨紀政紀處分的暫行規定》,建立環境執法稽查制度,加強對下級環保部門的環境執法行為的督促檢查,不斷提高環保部門依法行政的水準。
責任單位:監察總隊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制定實施意見,在今年環保專項行動中排查出違反環境法律法規的典型進行處理和曝光。用1∼2年時間逐步建立完善稽查制度,對下級環保部門的行政行為進行稽查。
(三)逐步建立企業環境信用體系
具體措施:建立以企業排污行為、環境監測數據和執法檢查情況等為主要內容的企業環境信用檔案,對環境信用良好的在上市、融資的環保核查等方面給予優待;對環境信用較差的加大檢查力度,促進社會監督和企業自律,營造公平、公正的市場競爭環境。
責任單位:監督管理處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制訂試行辦法。年內開展試點。用1∼2年時間建立重點企業環境信用數據庫,建立科學合理的環境信用等級體系。
(四)提高污染事故應急能力
具體措施:制定《廣東省環保局突發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應急預案》,加強隊伍培訓和能力建設,提高快速反應能力。
責任單位:辦公室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制定《應急預案》或制定工作計劃,經批准後實施。不斷完善《應急預案》,補充應急設備、儀器,加強人員培訓,逐步建立起一支能力強、設備精、反應快的應急隊伍。年內進行一次應急演習。
(五)加強資訊化建設,對重點污染源實行線上監控
具體措施:對佔全省排污總量50%以上的排污企業安裝線上監控設備,實施網上實時監控。
責任單位:監督管理處、監測中心站、資訊中心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制定實施方案,在部分企業開始安裝線上監控設備。加強線上監控的技術、設備開發,建立監控平臺,爭取在明年實現120家省控重點污染源的線上監控。
(六)規範污染源資訊管理,提高環保數據品質
具體措施:科學制定全省統一的污染源資訊指標體系,規範指標的採集標準、數據審核匯總上報程式和方法;開發使用全省統一的資訊軟體和數據傳輸平臺;建立重點污染源地理資訊管理系統,實現數據傳輸和數據分析,不斷提高環境管理水準。
責任單位:規劃財務處、監測中心站、監察總隊、資訊中心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年內在全省開展排污申報登記工作,探索環境統計利用申報登記數據模式,開展主要污染行業排污系數核實工作。2007年初步建立污染源動態資訊管理系統,實現環境統計與申報登記數據共用。
(七)建立和完善重大項目審批驗收公示制度
具體措施:在廣東省環境保護網站和報紙等媒體對群眾普遍關心和位於環境敏感區域的重大項目進行環保審批、驗收前公示,並以召開專家論證會、聽證會、座談會等形式,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建議。
責任單位:監督管理處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完善相關制度,逐步擴大公示範圍。
(八)加強環境資訊公開,擴大人民群眾的環境知情權、監督權和參與權
具體措施:一是每半年發佈一次全省環境品質狀況資訊;二是健全空氣品質日報、水品質週報、重點城市空氣品質預報和省控重點污染源環境資訊公開制度;三是試行環境監察資訊公示制度,不定期地向社會或有關方面通報環境監察情況,公佈違法排污企業名單及處理情況,接受群眾監督。四是健全環保社會監督員制度,繼續從社會各界聘請環保社會監督員,鼓勵公眾舉報環境違法行為,在條件成熟的城市試行有獎舉報。
責任單位:規劃財務處、監督管理處、監察總隊、政策法規處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完善各項制度,逐步增強資訊的時效性。
(九)建立核設施與重大輻射源跟蹤管理制度
具體措施:建立我省重要核設施及三類以上放射源跟蹤管理制度。
責任單位:核管處、輻射中心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制定或充實相關工作方案。
年內對全省重要核設施及三類放射源進行全面安全檢查,力爭年內全部收貯我省的廢棄、閒置放射源,徹底消除安全隱患。用2∼3年時間進一步健全放射源管理,完善放射源動態數據庫建設。
四、加強機關黨建和作風建設
(一)加強固本強基工程
具體措施:紮實開展“十百千萬工程”和“三有一好”教育活動,以“三有一好”主題教育為載體不斷延伸先進性教育活動,鞏固先進性教育活動成果。
責任單位: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人事處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制定工作方案,抓好先進性教育工作。下半年重點開展“十百千萬工程”、“三有一好”教育和黨性教育活動。
(二)建立健全黨組織各項活動、會議等制度,探索建立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長效機制
具體措施:一是制定省環保局領導班子轉變作風的措施、廉潔從政規定、黨組議事規則;二是制定和完善《黨支部工作制度》、《黨支部建設目標管理責任制》、《落實民主集中制細則》。
責任單位:直屬機關黨委辦公室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制定或健全相關制度,年內全面實施;用1∼2年時間建立健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的長效機制。
(三)加強隊伍建設,擴大人才培養、選拔範圍
具體措施:完善人才培養規劃,加大幹部交流和從基層選拔幹部的力度,選拔優秀年青的機關幹部到基層挂職鍛鍊,同時選拔優秀基層年青幹部到省局工作。此外,有的職位還可以向社會聘請學科領頭人來擔任。
責任單位:人事處、黨委辦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制定幹部流動和人才選拔方案。年內完成部分幹部交流、人才選拔工作。
(四)加強老干支部建設,做好老幹部工作
具體措施:成立離休老干支部,研究解決老幹用車等問題。
責任單位:人事處、黨辦、服務中心
時間要求:5月30日前制定老幹工作方案。不斷增強服務老幹的意識,深入調查研究,支援老幹發揮餘熱,重點幫助解決一些老幹的具體問題,如老幹活動場所問題、老幹用車問題等。近期召開全體老幹會議,通報整改工作情況,解決老幹服務工作不到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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