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 肇庆市环保局
办结时间: 2004年12月22日
办理情况: 经广宁县环保局查,广宁县泰和化工有限公司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造成污染并影响附近水稻的生长,广宁县环保局于2004年12月1日责令其停产整改,目前该厂已完成整改,并在广宁县环保局的协调下合理解决了赔偿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