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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新会区大敖百项冲口附近3家垃圾加工塑料厂的废气和废水污染问题。
发布时间:2005-02-01 15:47:30    文章来源:
 

承办单位: 江门市环保局

 

办结时间: 2004年11月16日

 

办理情况: 经江门市环保局查,大敖镇目前有22家塑料再生企业,均未办理环保报批手续,擅自增设水洗工序,主体工程在污染治理设施未经验收情况下,已正式投入使用,造成污染。新会区环保局已要求这些企业立即停止水洗工序,研究定点建设水洗工序的塑料再生企业,并要求同时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废水处理达标后方可排放。2004年10月10日新会区环保局复查发现,该镇大部分塑料再生企业已基本停止水洗工序,但仍有新风塑料制品厂等6家企业未按规定停止水洗工序,已对该6家企业进行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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