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 广州市环保局
办结时间: 2004年10月14日
办理情况: 经花都区环保局查,该厂污水处理设施高位池容积不足,废渣沉淀效果不理想,电镀车间的酸雾未作有效处理直接排放,已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目前该厂已完成整改,新增了约30立方米集污池和约60立方米的高位沉淀池,增加了水喷淋装置,对车间酸雾吸收后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