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 佛山市环保局
办结时间: 2004年9月2日
办理情况: 佛山市环保局和南海区环保局5月10日突击检查发现,南海制革厂(即罗村镇革厂)和中港皮厂存在不正常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情况,部分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已责令其立即停止违反排污行为,并处以罚款,此后经多次突击检查,该两厂的污染治理设施均能正常运行,出水效果较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