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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理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04-11-06 17:39:38    文章来源: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不断深入人心,环保问题再次成为人大代表关注的热点,有关环保的建议大幅增加。今年交由我局办理的代表建议(议含案转建议)29件,其中主办件13件,会办件16件, 内容涉及水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海洋环境保护、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矿山污染整治、环境法制、环保投入、环保机构建设等诸多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和高度重视下,我局承办人员将办理人大建议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相结合,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扎实开展办理工作。在各承办单位办理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利完成,而且办理质量有明显的提高。总结我局今年的办理工作,主要做法有:


    一、领导重视,分工明确,及早行动。局领导对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十分重视,2月24日,李清局长亲自主持召开交办工作会议,研究讨论人大建议办理方案,听取各承办单位对办理分工的意见。会上,李清局长要求各承办单位和承办人员加强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与联系,认真听取其对办理工作的意见;根据具体情况开展专项调查研究,召开专题座谈会,促进跨界环境问题和久拖不决环境问题的解决;强调对代表所提的老问题,要认真对待,提出新的解决办法。陈光荣副局长在交办会议上要求各承办单位,一要充分认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的重要性;二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承办人员,按时完成办理任务;三要注重实效,通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切实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2月25日,经讨论通过的《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方案》印发各处室、单位执行。各有关承办单位接办理工作方案后,及时开展办理工作,为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争取了时间。


    二、突出重点,严格把关。今年交由我局办理的代表建议(议含案转建议)29件,其中主办件13件,会办件16件,涉及面广、办理工作量大。为了集中力量解决代表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在交办会上,根据李清局长的提议,确定第0089号建议“关于再次要求保护增江河上游饮用水源水质加强边界水体管理的议案”、第0140号建议“关于尽快从根本上解决有机工业废水污染沙湾水道的议案”、第0298号建议“关于强烈要求制止从化市吕田镇漂染厂污染高明河的议案”、第1226号建议“关于解决兴宁市龙北镇霞洞乡兴建民营铁矿加工厂造成农田基本保护区严重污染问题的建议”等4件代表建议案为我局的重点建议案,要求有关承办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对待,以办理人大建议为契机,促进跨界环境污染和久拖不决的环境问题的解决。承办单位根据局领导的指示精神,到污染企业和受污染危害的现场开展调查研究,召开办理工作协调会,听取人大代表和环境污染受害者代表的意见,经反复协调,研究拟出答复意见。陈光荣副局长5月9日召集法规处、污控处、监督处、监察总队等承办单位的负责同志和具体承办人员,对四项重点建议的答复意见逐项认真研究讨论,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修改和补充意见。陈局长在会上要求:1、答复代表后,要继续跟踪办理工作的落实情况;2、对第0089号建议和第0140号建议,要求承办人员做好进一步的沟通协调工作后,再答复代表。会后,第0140号建议的承办单位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对建议中提到的地区的污染整治情况再次进行检查,督促有关单位落实整治措施。第0089号建议的承办单位则邀请人大代表进行座谈,通报有关情况。


    三、深入调研,注重实效。在办理人大代表反映具体环境污染问题的建议时,我局承办人员均深入现场调查研究,做好协调和监督工作,寻求切实可行的解决环境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如在办理“关于解决兴宁市龙北镇霞洞乡兴建民营铁矿加工厂造成农田基本保护区严重污染问题的建议”的过程中,我局领导带领承办人员,会同有关地方政府和环保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现场进行调查,并对有关企业进行突击检查,然后邀请污染受害者代表进行座谈,并召集有关会办单位召开协调会。经多次协调,形成了各方认可的处理方案:兴宁市龙北镇霞洞乡铁矿的矿主已向农户租赁了污染较严重的3亩农田,租赁费已经付清;对6.47亩表层受到污染的农田已按每亩150元的标准进行了一次性补偿;矿主已按要求修筑了防污坝,防止污水流入农田;已修建了150米长的引水沟,引进另一条山沟的清水,解决了废矿堆放场下游8亩农田的灌溉用水。


    在办理“关于尽快从根本上解决有机工业废水污染沙湾水道的议案”时,我局经调研后,组织广州、佛山、番禺、顺德的10个有关单位,召开了省人大建议办理协调会,研究解决有机工业废水对沙湾水道的污染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四、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切实履行职责,督促代表反映问题的解决。今年张振贵等代表在“关于加强保护广州市与邻近市主要跨境水源的建议”里提出由省政府协调广州与邻近市在水环境保护特别是饮用水源保护方面的关系,切实保护好广州人民的饮用水源。我局在办理的过程中,认真履行省级环保部门协调解决跨地级市环境污染的职责,积极协调广州、佛山、清远等市的关系,积极协调解决代表提出的问题。由李清局长带队,在先行对代表反映问题进行实地调研的基础上,邀请张振贵等两名代表参加,召集有关市政府和环保局领导,举行了“广州、佛山、清远三市跨界污染协调会”。与会人员现场考察了清远市石角镇兴仁管理区的电镀企业和佛山市三水区大塘镇,就如何搞好三市跨界污染问题进行了讨论,促使各地达成了积极沟通、联手治污的共识,并对下一步的整治工作作了部署。会后,清远市高度重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及时采取措施整治跨界污染。成立执法工作小组,加强对边界的兴仁地区排污企业的现场监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兴仁地区的厂容厂貌得到了改观,污染治理得到了完善。


    五、注重联系沟通。我局承办人员在办理工作中,注重与代表的联系沟通,除了邀请代表共同考察调研、列席有关会议外,还充分利用现代便利的通讯条件,采用电话等形式加强与代表的沟通,加强联系,提供有关的信息,为代表更好地行使监督的权利提供方便。


    六、跟踪检查监督,注重真抓落实。我局在办理重点建议案“关于再次要求保护增江河上游饮用水源水质加强边界水体管理的议案”时,先后两次到龙门县和增城市的污染企业进行调研,并与广州、惠州、增城、龙门环保局的有关人员进行座谈,讨论研究增江河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措施,协调有关方面的工作。在正式答复代表之前,我局还邀请提出建议的人大代表进行座谈,介绍增江水质保护情况,我省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思路,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工作设想等。代表对我局的办理工作表示满意。在答复人大代表后,我局加紧落实答复意见中提出的解决措施:印发了《关于落实增江保护措施的工作方案》(粤珠办〔2004〕4号),明确污染源监督管理、建设项目审批、交界水体监测、生活污水处理厂建设、水源保护、面源污染控制等任务的责任单位。各责任单位根据分工加紧开展工作。6月22、23日我局会同广州、惠州市环保局、增城市和龙门县环保局对龙门县麻榨镇和永汉镇的污染源和前锋垃圾堆放场的清理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对部分企业的废水和增江龙门、增城交界断面采样监测,检查发现个别违法建设的企业尚未停产,个别企业未能稳定达标排放。为此,我局已发文要求龙门县环保局督促企业整改。在我局的协调下,已确定九龙潭断面为增江惠州-广州交接控制断面,并制定了监测方案。接下来,我局将对龙门麻榨镇违法建设的硫酸铜厂执行停产情况、前锋垃圾场的清理情况及广龙塑胶五金电镀厂排污情况再进行跟踪检查,待条件成熟再组织省人大代表现场考察,借助人大的力量,推动问题的最终解决。


    七、创新机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切实解决代表反映的污染个案问题。回顾我局多年的办理工作,交由我局办理的人大建议中,我们自认为代表所提问题已经基本解决的,即代表建议作为A类答复的,很少。究其原因,一是因为代表们所提的环境问题一般涉及范围比较广泛,难以一时解决问题;二是由于环境保护法没有赋予环境保护部门相应的执法手段,因此,即使代表反映的污染个案问题,有时也难以及时得到解决。


    今年我们在全省开展环保执法年活动,创新环境保护执法机制,与其他部门联合执法,建立案件移送制度,开展环保专项行动,对重点环境违法案件实行挂牌督办等,加大了执法的力度。我们将办理人大建议与环保执法年活动相结合,要求各地将代表反映的环境污染个案问题列入挂牌督办名单中进行重点督办,同时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有力地促进了代表建议中反映的污染个案问题的解决。比如在办理“关于强烈要求制止从化市吕田镇漂染厂污染高明河的议案”中,我们指导当地环保部门与当地工商部门联合执法,将案件材料移送工商部门,由工商部门吊销该厂营业执照,并责成排污企业所在的镇政府和从化市环保局组成工作组进驻该企业督促该企业妥善处理剩下的污水,以根除事故隐患。同时将该企业的问题纳入广州市环保专项行动,实行挂牌督办。目前,从化市工商局已吊销了该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该厂遗留的生产废水已经处理完毕,代表反映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解决。


    去年底,省人大闲秀文等代表提出了“关于云浮市郁南县南江口水泥厂污染德庆县城问题的建议”。我局经调研和协调后提出了办理方案,要求南江口水泥厂于2004年3月底前完成污染的治理任务。在“环保执法年”和环保专项行动中,云浮市、郁南县环保局将南江口水泥厂的污染问题列入挂牌督办名单中进行督办,取得了较好的效果。据省政府专项行动检查组7月21日现场检查,该厂的污染问题得到了较彻底的解决:烟囱基本不冒烟,厂区内基本不闻异味和烟尘。


    回顾今年我局的人大建议办理工作,领导重视、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创新机制是我们今年办理工作取得较明显的成效的重要原因。今后,我局将继续探索进一步做好人大建议办理工作的办法,推动我局的办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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