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监察总队


队  长 吴洪杰
副 队 长 邓茂枝   奚创旭   黄惠

地  址 广州市龙口西路213号丰泽大厦2楼
邮  编 510630
传  真 (020)87539993


  1.对省内单位和个人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参与全省重大或跨地级市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的调查处理。承办重大环境信访案件的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3.协助调查跨省的环境污染事故和纠纷。
4.负责对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以及由国家环保总局和广东省环保局批准的建设项目执行“三同时”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5.负责省级限期治理项目的现场检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6.对现场检查及调查中发现的环境行政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立案,并提出处理意见。
7.指导、协调全省排污费征收管理工作,并进行稽查。开展装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的电力企业排放二氧化硫排污费的征收管理工作。
8.参与排污申报登记工作。
9.开展生态环境监察工作。
10.负责组织全省环境监察人员的业务培训,指导市县环境监察部门的能力建设,总结、推广全省环境监察工作经验。
11.参与地方法规、规章及标准的制定和修订。
12.完成省环境保护局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广东省环境监察总队机构设置明细表
机构名称 负责人 职务 办公电话 主要职能
总队长室 吴洪杰 总队长 87532186 负责总队全面工作
邓茂枝 副总队长 87537809 分管环境监察室
奚创旭 副总队长 87537816  
黄 惠 副总队长 87537874   
综合财务室 张作帆 助理调研员 87537859 负责行政、人事、财务、预算、党务、纪检、工会、保密、计生、安全、文件、资料管理、接待、政务信息报送等工作。
钟优娇 助理调研员 87537843
陈文生 副主任 87537847
征收稽查室 陈新珍 主任 87537849 排污费征管及业务指导、排污口规范化管理、排污申报和登记、排污许可证管理、污染源信息化管理、环境稽查工作。
刘伟龙 副主任 87537823
环境监察室   主任 负责环境违法项目的现场监督和检查、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检查、限期治理项目的现场检查和处理、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巡视检查、环保专项执法、群众投诉和举报的处理、跨区域环境问题协调处理、环境污染事故应急处理、生态环境监察等工作。
李辉焕 副主任 87537863
王翔 副主任 87537853
传真:87539993 投诉电话:87539994
综合财务室:6人,设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一名兼财务主任,向总队领导负责),人秘岗位1名,行政事务岗位2名。
征收稽查室:5人,设室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业务岗位3名。
环境监察室:10人,设室主任1名,副主任2名,专职信访岗位1名,业务岗位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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