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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职责 1、协助局长组织环境保护综合协调工作。 2、负责环境保护行政事务的督查督办工作。 3、负责本局并指导全省环保系统的政务信息工作。 4、负责机关文秘工作,拟制局年度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编写大事记和年鉴及其它综合性文件。 5、负责文件资料的文字把关,办理机关文电。 6、负责文电的登记、收发、催办工作。 7、负责局机关机要、保密工作,对局直属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负责局印鉴的使用管理和有关证件的办理。 8、负责组织办理机关和指导全省环保系统的环境档案管理工作。 9、拟制局机关和局系统外事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接待外国和港、澳、台地区人员来访,联系办理出访、考察、学习的有关申报手续。 10、组织指导全省环境信访工作,办理信访,组织接待来访。 11、组织指导全省环保新闻、宣传、出版、教育工作。 12、组织有关部门、单位环境保护先进的评选、奖励工作。 13、组织办理局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14、联系指导机关服务中心、环境宣教中心的业务工作。 1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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