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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的规定,现发布二零零七年度广东省环境状况公报。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局长 
概 述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污染减排,不断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强化环境监管,全省环保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在GDP增长14.5%的情况下,全省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持续下降,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江河和珠三角河网干流水道水质优良,全省21个地级以上市除广州、深圳外,其余19个城市饮用水源水质完全达标。近岸海域水质大部分满足功能区要求。所有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城市降水质量稳定,但酸雨污染仍然严重。城市声环境、全省辐射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状况保持稳定。
环境状况
一、水环境质量
(一)饮用水源
全省共统计21个地级以上城市的73个饮用水源地,水质总达标率为89.6%。饮用水源地水质完全达标城市有19个,未完全达标城市为广州、深圳2市,达标率分别为76.0%和82.6%。广州市西部水源水质污染仍较重,主要超标项目为氨氮、粪大肠菌群、石油类、氟化物、总氮、总磷等。深圳市水源水质超标项目为总氮。
(二)江河水系
1、主要江河
全省主要江河111个省控断面中,有64.8%的断面水质优良,61.3%的断面达到功能区划水质要求。其中,34.2%的断面水质优,为Ⅱ类水质;30.6%水质良好,为Ⅲ类水质;12.6%受轻度污染,为Ⅳ类水质;8.1%受中度污染,为Ⅴ类水质;14.4%水质劣于Ⅴ类,受重度污染。
西江、北江、东江、潭江、韩江、漠阳江、袂花江干流和珠江三角洲的主要干流水道水质良好。龙岗河、坪山河、佛山水道、平洲水道、市桥水道、深圳河、练江、小东江茂名段、小东江湛江段和九洲江(桂粤交界段)共10个江段水质受到重度污染。受重度污染江段主要为珠江三角洲城市江段和部分水量较小的支流,主要污染指标为粪大肠菌群、氨氮、耗氧有机物和总磷。
2、跨市河流
全省28个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的有18个,占64.3%。西江干流水道的下东、顺德水道的乌洲、平洲水道的平洲、鉴江的江口门、龙岗河的西湖村、坪山河的上垟、观澜河的企坪、小东江的石碧、练江的青洋山桥和枫江的深坑共10个断面水质超标,主要超标项目为粪大肠菌群、氨氮、总磷和耗氧有机物。
(三)湖泊水库
全省3个省控湖泊中,湖光岩湖为Ⅱ类水质,水质优;星湖为Ⅲ类水质,水质良好;西湖为Ⅳ类水质,受轻度污染,但仍达到功能区划水质要求。8个省控大型水库中,新丰江和枫树坝水库为Ⅰ类水质,流溪河、白盘珠和飞来峡水库水质为Ⅱ类水质,水质均为优;杨寮和高州水库为Ⅲ类水质,水质良好;鹤地水库为Ⅳ类水质,受总氮的轻度污染。
(四)入海河口
12条主要入海河流中,58.3%的河口水质为Ⅱ~Ⅲ类,水质优良;25.0%为Ⅳ类,受轻度污染;16.7%劣于Ⅴ类,受重度污染。漠阳江和磨刀门水道河口水质最好,均为Ⅱ类水质,深圳河口、练江河口水质较差,均劣于Ⅴ类。入海河口主要污染指标为粪大肠菌群和耗氧有机物等,九洲江河口因高锰酸盐指数浓度升高,水质由Ⅲ类下降为Ⅳ类,水质变差。
(五)近岸海域
67个近岸海域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95.5%,除深圳市外,其余12个沿海城市近岸海域功能区均完全达标。受污染的近岸海域功能区主要位于珠江口和深圳湾海域,主要污染指标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大肠菌群。
二、大气环境质量
(一)城市空气质量
全省所有城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中河源市达到一级标准。
与上年相比,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保持稳定,47.6%的城市二氧化硫浓度有所下降。
全年11个城市出现过轻微污染(API:101~150)或轻度污染的天气(API:151~200),其中广州市出现32天轻微污染,云浮市30天轻微污染、5天轻度污染。
(二)城市降水
城市降水酸度较强,pH均值为4.89,酸雨频率为44.7%,酸雨污染依然严重。城市降水pH均值范围在4.38(广州)~6.45(河源)之间,66.7%的城市(14个)受酸雨污染(pH<5.6),广州、韶关、深圳、珠海、佛山、茂名、肇庆、惠州和梅州等9个城市属于重酸雨区(pH<4.5或4.5≤pH<5.0且酸雨频率>50%),占42.9%。
与上年相比,降水pH全省均值上升了0.09个pH单位,酸雨频率下降了8个百分点,酸雨污染有所减轻。
三、声环境质量
全省42.9%的城市区域声环境较好(50.1~55.0分贝),57.1%的城市受轻度污染(55.1~60.0分贝)。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源构成仍以生活和交通类声源为主,分别占57.9%和20.8% 。
全省81.0%的城市道路交通声环境好(≤68.0分贝),19.0%的城市较好(68.1~70.0分贝)。所有城市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年均值均未超过70分贝,全省有389.5千米监测路长超过70分贝,占总监测路长的19.6%。
四、辐射环境质量
(一)电离辐射环境
2007年全省放射性环境状况正常,没有重大放射性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大亚湾核电站2台机组和岭澳核电站Ⅰ期2台机组运行状况良好,外围辐射监测系统运行正常,全年放射性核素排放小于国家规定限值,整体环境放射性水平与核电站运行前相比没有发生明显变化。对北龙中低放处置场及城市放射性废物库周围的辐射环境监测(包括γ辐射测量、气溶胶、土壤、地下水、地表水、氡浓度等)结果表明,其周边环境放射性水平没有出现可察觉的变化。
(二)电磁辐射环境
全省电磁辐射环境状况基本正常。除少数移动通信基站、广播电视发射装置附近电磁辐射水平略高,全省大部分电磁辐射源周围辐射水平在国家标准限值内。
五、生态环境质量
2007年全省林业用地1100.6万公顷。有林地935.2万公顷,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85%。生态公益林面积366.1万公顷,占林业用地总面积的33.1%。全省森林覆盖率56.3%。
自然保护区总面积178.4万公顷,其中陆域面积121.5万公顷,约占全省陆地面积的6.76%。
六、排污状况
1、废水
废污水排放总量69.09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4.63亿吨,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6.1%,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44.46亿吨,占总排放量的64.4%,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50.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101.73万吨,氨氮排放量12.00万吨。工业废水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挥发酚、氰化物、砷、铅、汞、镉、六价铬)排放量52.52吨;石油类排放量366.71吨。
2、废气
工业废气排放量16938.54亿标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量120.30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41.99万吨,烟尘排放量29.43万吨,工业粉尘排放量22.95万吨。工业烟尘去除率97.0%,工业粉尘去除率94.1%。
3、工业固体废物
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852.43万吨,其中危险废物产生量93.86万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84.2%,工业固体废物排放量11.50万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