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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59个省控江段中,水质达标的有37个,占62.7%。水质优秀,属 Ⅰ类的江段占6.8%;水质良好,属Ⅱ类的占42.4%;水质较好,属Ⅲ类的占 10.2%;水质一般,属Ⅳ类的占25.4%;水质较差,属Ⅴ类的占10.2%;水质很差,属劣于Ⅴ类的占5.1%。可见,全省主要江河以属Ⅱ、Ⅳ类水质的江段居多。水质较好的仍是东江、西江、韩江、漠阳江、潭江等大江大河干流、北江清远段和珠江三角洲主要干流水道,水质较差的是珠江三角洲流经城市江段(深圳河、江门河、东莞运河)和水量较小的跨市河流(龙岗河、坪山河、小东江湛江段)。主要污染指标为石油类、耗氧有机物和非离子氨,呈现较明显的有机污染类型。与上年相比,达标江段数增加11.9个百分点,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江段数增加10.2个百分点,全省主要江河水质污染程度有所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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