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 录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
粤府办[2000]7号
印发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广东省蓝天工程计划》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蓝天工程计划是贯彻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跨世纪宏伟工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采取坚决措施,确保计划按期完成。实施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迳向省环保局反映。省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检查督促,并将有关情况报告省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