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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清洁生产实现经济效益10.93亿
发布时间:2006-07-04 12:20:28    文章来源:
 

 

“十一五”期间,广东省将树立300家循环经济的典型企业和15个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生态工业园;到2010年,全省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要比“十五”期末降13%以上,其中,2006年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将降低3%;同时,将尽快建立GDP能耗指标公示制度,加快《广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的立法工作,为发展循环经济、构建绿色广东提供法律保障。

近年来,广东省在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2001年,省经贸委、省科技厅和省环保局制定了《广东省实施清洁生产联合行动实施意见》。经过近5年的共同推进,目前,全省通过审核验收的清洁生产企业已达75家,清洁生产总投入9.66亿元,实现经济效益10.93亿元,减少“三废”排放326.31万吨。另外,还对133家超标排污企业依法进行清洁生产强制审核,促使这些企业通过加大技改投入,采用先进适用技术和耗能少、污染小的新工艺、新材料生产,实现了节能降耗减污增效。2004年,省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广东省资源节约活动工作的通知》,并出台了相关的优惠政策,鼓励节约资源、利用“三废”开展综合利用。到去年底,共为86家企业的107个项目减免所得税2.26亿元,增加产值34.99亿元,增加利润1.94亿元,减少“三废”排放941.67万吨。

循环经济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结构优化转型的必然要求,循环经济在广东省正处于起步阶段。为了取得经验,广东省正认真做好国家循环经济试点的推荐工作,目前,已有江门甘蔗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再生资源集散市场、深圳报业集团、深圳东江环保公司、江门新会双水拆船钢铁有限公司、汕头贵屿镇等6个单位被列为国家第一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广东省将加大对这些单位的投入,加快实施进度,争取在循环经济发展工作中树立一批示范企业,为全面推进全省的循环经济发展工作积累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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