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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积极创新环境影响评价管理机制
发布时间:2006-06-19 18:52:45    文章来源:
 

 

近年来,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围绕经济建设,以保护与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为目标,以环境规划和产业政策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法》,严格执法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深化环境管理机制改革的新思路、新举措,以信息化促进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在公开环境管理信息和加强制度建设方面狠下功夫,增强了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了环评审批民主化、科学化,建立起上下协同、相互制约、内外监督、协调高效的管理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科学规划,优化布局

广东省坚持高标准规划、高起点建设、高效能管理,做到“建设服从规划,规划体现环保”。应中央政治局委员、省委书记张德江同志之邀,国家环保总局与省政府合作,先后编制了珠三角和全省的环境保护规划,并经省人大审议通过后,由省政府下发执行,成为全国第一个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的立法。环保规划的编制实施,打破单一行政区域的限制,综合考虑区域环境容量与生态环保要求,实行分类指导,分区控制。将全省划分为严格控制区、有限开发区和集约利用区,并提出了“红线调控、优化区域空间布局;绿线提升、引导经济持续发展;蓝线建设,保障环境安全”三大战略任务,进行生态分级控制管理。同时,广东省通过省部合作还制定了珠江三角洲城市群规划、九大产业发展规划,正在编制国土总体利用规划和铁路发展规划。这些科学、权威的规划,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严格准入、优化布局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据。

二、严格准入,优化结构

广东省严格依法实行环境保护前置审批,加强规划环评,以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工程项目为切入点,提前介入,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严把环保准入关,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从源头上最大限度地控制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采取技术改造、“以大代小”、“以新带老”、区域削减等措施,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上级。为防止新一轮经济发展热潮和产业转移造成污染转移,由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与珠江三角洲联手推进产业转移中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还建立了东江流域联合审批制度,加强对山区开发和东江流域的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和监管;经省政府同意,印发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意见》和《广东省电镀行业和化学纸浆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实施意见》,对电镀、化学纸浆等重污染行业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定点,推行集中管理、集中治污;出台了《关于促进电力建设与环境协调发展的意见》,防止电力行业迅猛无序发展和结构不合理而引发环境污染。为优化与规范省重点建设工程项目的环评管理,制定了《关于加强省重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跟踪服务的意见》,并针对广东省公路、电信项目建设中存在的环保问题,省环保局会同省交通厅联合召开了首次全省公路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会议,联手加强公路建设项目环境管理,20042005年连续两年被省政府授予“全省地级市通高速公路建设工作突出贡献单位”和“广东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工作突出贡献单位”称号;还召集了省级三家电信公司有关领导召开了加强电信项目建设环境管理座谈会,督促他们切实依法执行建设项目环保法律法规与要求,落实项目环保审批工作。

通过严把关口,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规划要求和产业政策,选址不当和污染严重、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在定点基地外的重污染行业项目,以及在环境容量超负地区、区域削减措施不落实的项目,也不予审批。据不完全统计,20022005年,广东省各级环保部门共否定了不符合环保要求和产业政策的项目7135个,占审批项目总数的2.74%

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管理。通过推行规划环评、加强建设项目环评阶段公众参与、开展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试点等,强化环境影响评价全过程管理。

三、阳光管理,优化服务

广东省围绕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大局,坚持思想与业务建设并重,以政务公开和信息化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通过项目环评审批和环保“三同时”验收公示、上市公司环保核查结果公示、审批听证、邀请受影响社群代表参与验收、曝光典型案例、公开环评单位考核信息和重点工业源排污状况等形式,促进公众参与。还建立了技术评估机构评审、地方环保部门初审、省环保局集体决策的环评审批机制和环评单位自律、第三方评估、社会监督、行政部门监管的环评单位社会监督机制。通过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构建阳光监管、优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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