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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将定期公布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名单
发布时间:2005-11-11 16:17:10    文章来源:
 

 

 

为有效控制城市和区域空气污染,国家环保总局将定期公布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名单,对连续几年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将建立投资风险预警机制,并严格控制这些城市新增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建设。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指出,未来15年,我国人口将达到14.6亿,经济总量将翻两番,按现在的资源消耗和污染控制水平,污染负荷将增加45倍,这个阶段将是我国环境与发展矛盾最突出的时期。环保总局已经着手采取积极措施控制空气污染,解决城市和区域环境问题,主要措施包括组织制定和实施我国20062010年酸雨和二氧化硫污染防治规划,在规划中更加突出地区控制与国家控制相结合的理念,重点强化了火电厂二氧化硫排放的控制力度,以减轻酸雨污染;加大对机动车污染的监管力度,不断严格新生产机动车的排放控制要求,强化在用车环保年检,提高油品质量,降低车用燃油硫含量,以此减少日益严重的机动车污染;定期公布空气质量不达标城市名单,对连续几年空气质量不达标的城市,建立投资风险预警机制,并严格控制这些城市新增排放大气污染物的工业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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