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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实施绿色广东战略 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发布时间:2005-11-11 16:11:34    文章来源:
 

 

中共广东省委九届七次全体会议102729日在广州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中共广东省委关于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

全会提出,“十一五”时期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是:经济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全省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实现2010年人均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增长方式进一步转变,单位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十五”期末降低13%以上;经济结构更趋合理,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产业和城市竞争力明显增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取得新突破;对外开放与区域合作上新水平,建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事业全面发展,精神文明与民主法制建设不断加强;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就业形势保持稳定,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好转,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宽裕型小康水平。

全会提出,加快建设绿色广东,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可持续发展事关我省未来长远发展。要实施绿色广东战略,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和环保意识,努力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推进资源节约和合理高效利用。大力节约能源和优化能源结构,组织实施一批重大节能工程,抓好重点耗能行业、企业的节能,推进清洁能源的开发与应用,加快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新能源。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大力节约用水,建立统一协调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大力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加强耕地和林地保护,实行更加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大力节约原材料,提高原材料利用率。建立健全资源节约的法规和标准,强化资源节约的监督管理,建立节约型社会评价指标体系。积极发展循环经济。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推进节约降耗,发展环保型产业。加强资源开发利用等各个环节的管理。构建企业、工业园、城市和社会等三个层面的循环经济框架,培植一批清洁生产示范企业,实施一批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规划项目,抓好建设循环经济工业园区和创建节约型城市试点工作。加快完善法规和标准,抓紧研究制定《广东省循环经济促进条例》。

加强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依法实施环境保护规划和国土规划,严格实行生态功能区分级控制,调整优化产业空间布局。避免污染转移。开展绿色国民经济核算体系试点工作,强化环保责任制。加大环境保护投入力度,以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环境辐射等污染整治为重点,加快推进治污保洁和珠江综合治理工程,全面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流域、近岸海域的环境综合整治,切实保护饮用水源。大力发展环保产业,逐步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实施林业生态省建设规划,加快公益林体系建设,加强湿地保护,构筑我省生态障体系。强化生态保护和监督,特别要加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跨流域的环境保护协作机制和生态补偿机制。积极开展创建绿色城镇、绿色学校、绿色社会、生态示范区等活动。加强地质灾害调查、监测和防治,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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