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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张力军副局长率核查组核查我省2007年总量减排工作(第18期)
撰写时间: 2008-01-14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1月2-10日,国家环保总局张力军副局长率污染减排核查组对我省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进行年度核查。核查组在实地检查了广州、深圳、佛山、江门、东莞等10个地级以上市的污染减排工作后,于10日下午在深圳召开2007年污染减排广东核查组情况通报会。核查组组长张力军指出:广东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污染减排工作,据初步测算,广东2007年两项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保持下降的态势,污染减排取得初步成效。突出表现在:一是广东省对污染减排认识早,起步早,为污染减排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广东省紧紧围绕结构减排、工程减排和监管减排等方面大力推进污染减排,措施得力。三是广东省污染减排取得了初步成效,经济发展方式向又好又快转变。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2007年全省江河水质功能区达标率较2006年有所提高,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平均浓度有所下降,酸雨污染有减缓趋势。
  张力军同时指出,广东作为经济大省,在发展中积累了许多环境问题,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主要分布在珠三角地区,地区发展不平衡,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和居民污水排污收费标准偏低,广东财政投入减排能力建设资金不足,环境监管能力仍显薄弱。
  为进一步做好污染减排工作,张力军要求广东: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入推进污染减排工作。二加强领导,落实减排责任。三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减排目标。四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五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六加大减排资金投入,保证污染减排任务顺利完成。七是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林木声副省长表示,广东省将增强污染减排忧患意识,进一步解放思想,按照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广东省委书记汪洋在全省十届二次全会上提出广东争当践行科学发展观排头兵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千方百计完成我省“十一五”污染减排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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