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珠江水 > 展望篇
 
2010年珠江整治目标解读
发布时间:2006-08-11 10:27:30    文章来源:
 

2010年,主要地表水和近岸海域水体环境质量达到功能目标要求,西江、北江、东江及珠江三角洲水系主干、支流水质维持良好水平;流经城市河段有机污染明显改善,两岸做到绿化美化,使之成为市民和游客滨水观赏景观、景点的场所;集中饮用水源满足功能要求;国控、省控江段以及跨市河流交界断面水质达标率达8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0%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珠江三角洲和经济特区城市达70%以上;环保投入占GDP的比例达3%以上;将珠江流域水源涵养林和水土保持林等生态公益林建设成具有良好、稳定生态功能的森林生态系统。










 
相关新闻  
打印本稿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开发维护: Copyright © 2007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 关于本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管理员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