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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源问题
撰写时间: 2008-04-14 文章作者: 普查办 文章来源:
 

1.   生产竹椅/竹筷等产品的小型竹木加工厂和锯板的木头加工厂属于清查和普查范围吗?

答:属于C2040竹、藤、棕、草制品制造,不论规模大小,需要做一般普查,填简表。一律清查。

2.   砂石场属于清查/普查范围吗?

答:属于B101非金属矿采业,规模以上作重点污染源调查,填详表,规模以下的一般普查,填简表。所有的都需清查。

3.   小型豆制品作坊和小规模的禽畜屠宰厂都属重点普查对象吗?

答:属于C1392C1351行业小门类,需要列入重点普查对象。但只有街头门面或底店,不须普查。

4.   产权属于乡镇府或供电所的含多氯联苯变压器该填哪个表?

答:这次污染源普查不是以产权归属来界定是否普查的,而是按行业来分,供电所属于D44 ,一般普查。

5.     问录入系统中是否只认500万元销售收入就列入重点普查?超过500万元的企业是否有的可以填报简表?

答:是否重点普查是根据行业类别确定的,11个主要污染行业的,或16个重点行业的规模以上的才列入重点普查,这些行业之外的规模以上企业不重点普查。规模以上企业是指所有国有企业,或年销售500万以上的非国有企业。

6.      汽车维修厂应该填什么报表?

答:属C3726,属于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指专业汽车修理企业进行的修理活动,教材P14页规模以上填详表,规模以下填工业源简表。但不包括非汽车修理厂(即规模较小的路边修理服务部)的修理和维护。

7.      水洗牛仔裤企业是什么行业?

答:牛仔裤是用棉布或麻布经过加工而成,属于1712 棉、化纤印染精加工。需要详细调查.

8.      填写G104表废水处理设施普查表中:如果一家企业验收两次,一次超标,一次达标,以哪次填写为主?同一企业两次验收,新建和技改扩建都验收以哪次数据为准?

答:按照监测数据的优先顺序,如果两次验收不在同一年的,以最近一年数据为准。如果是新建与扩建的,应该按最后规模为准。

9.      填写G102表能源消费情况里,如果企业能源提供不出硫份,如果填写?

答:要求企业提供,实在提供不出,按当地平均硫份数填报,可从当地经贸委取得此数据。

10.    G203-1表中污染源浓度指标中,当检测浓度低于检出限时,应该怎样处理?如氰化物的检出限0.004mg/L,当样本浓度低于此值时,填报0.004mg/L,或0.002mg/L 或0。

答:按照常规监测的技术规定,当监测浓度低于检出限时,填报“小于检出限”。

11.    G203-1表中,如对某个单位,一年检测四次,其检测结果是报平均值或是填报每次的监测结果?

答:教材106页中关于监测数据的说明中提到如有多次监测数据的,按监测时间不同,逐行填报。

12.    工业园普查中重复用水次数如何计算?

答:教材48.49页对重复用水量的计算有比较明确的规定,请对照计算。如有更具体的问题,可再提出讨论。

13.    教材第165页,表4.27中,2100化学混凝法,2110化学混凝沉淀法与2300化学沉淀法如何区别?

答:2100化学混凝法包括2110化学混凝沉淀法与2120化学混凝气浮法。2300化学沉淀法是通过向废水中加入化学试剂,使反应生成固体颗粒物,通过沉淀池等沉淀分离的废水处理方法。

14.    什么时候下发产品代码表?

答:国家普查专栏中的文件下载有。

15.    表格中没有数据填报的地方,是否用“—”填充。

答:不需要,空着就行。

16.一个工业企业的废水全部转移到隔壁企业处理,这种情况是否需要填废水排放量,该如何填表,废水排放量是否为0?

答:要填,报表中还是要照填产排放量。委托其他单位处理的,在G103表三中第1项指标填排水去向代码为H 其他单位,5中填受委托处理单位名称。受委托单位,则在G104表中第9项指标填处理外单位量。简表也按相同的方式在相应的指标中填报。

17.企业废水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所排废水污染物量算企业的还是算集中污水处理厂的?

答:如果企业废水外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处理的,报表中还是要照填产排放量,根据污水处理厂性质,在排水去向类型代码中填E或L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

18.只有生活污水,没有生产废水产生的单位 ,是否列入普查范围,如果列入,废水产生量、排放量全部填0?

答:是否列入普查范围要看其是否属于技术规定中所规定的范围。如属于普查范围的则需填表,确实没有工业废水排放的,只有生活污水排放的。工业废水相关指标可不填,但其他有的指标需要填表。

19.一些木板加工的厂是否需要纳入普查?

答:木板、木材加工是属于201中类的木材加工业,按工业源普查范围是属于一般工业源普查。

20.对于一些小型企业没有保留用水量、用电量等原始单据,该怎么处理?

答:尽量要求其提供这些原始单据,或通过查财务报表中电费用支出推算,确实无法查对的,可按产排系数推算。

21.一些甘蔗渣热值折标系数,国家教材当中没有,该怎么处理?

答:参照环境统计,或按热值对比估算。折算出来的系数要报省普查办备案。

22.如果聘请企业环保员任普查员,调查该企业情况时,是否可以由该普查员进行填表调查?

答:为了做到三级审核,即普查对象自审、普查员初审与普查指导员审核。填表人与普查员初审不能是同一个人。

23.某企业内部建有供1000人的食堂,有锅炉,那么该企业除填写工业源表格外,是否还需要填写生活污染源表格?

答:如果该企业食堂只供本单位员工餐饮,不对外营业,那么生活污染源可不需填表。有锅炉的,如果是相对集中居住区,则填独立燃烧设施普查表;如果企业内部居住区,就填到工业表的锅炉及废气处理设施普查表。

24.一家纺织厂拿了营业执照,是个体工商户,请问在G101表中“单位代码”如何填?登记注册类型怎么填?

答:如果该厂没有法人代码的话,必须给予临时编码,因为工业源的单位代码不能填表报工商注册登记号。登记类型按照其实际情况对照表2.9-3选择填报。

25.如果一家工厂在清查时才领执照,但实际上已经生产了几个月,那么G101表的单位名称等怎样填写?

答:对于到2007末未关闭的企业,需要纳入普查。单位名称可填写它现有注册的名称,然后用括号填写其曾用名。其他也按照其投产时间填报。

26.普查表是否可以涂改?

答:普查表是一种原始资料将作为档案保存起来,因此必须工整清晰的填写。不得随意篡改。确实有需修改的,必须经普查对象确认。如果是普查对象修改的那么需盖企业公章,如果是普查机构修改的,盖普查机构公章。

27.关于生活源和一般工业源的区分:一些副食加工作坊应列为一般工业源,还是应该生活污染源?

答:纳入普查范围的副食品加工属于工业源普查。

28.排放量前十名是以市统计结果排序,还是以县、区统计结果排序?

答:此问题是纳入普查监测企业其中的一条规定。指各地级市前十名。29.范围清单中所指铌钽、氧化锆,是指生产铌钽、氧化锆,还是利用铌钽、氧化锆,还是涵盖全部?

答:教材P95伴生放射性污染源是指从事伴生放射性矿物资源开采、冶炼和加工的工业企业。(  

29.以往的监测结果除验收监测外,其它监测结果中通常不包含废水处理设施进水水质、流量及出口流量,也不包含废气处理设施进口浓度,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答:如果监测结果不符合监测数据认定的要求,那么只能采用产排污系数法进行计算。

30.       若按书中P15所言,假设某个工厂,20077191生产并造成事实排污,200792宣告破产关闭,这种情况是否纳入普查?

答:不需要纳入普查,2007年末关闭的企业不纳入普查(与停产不同)。

31.       如何保障受聘普查员(特别是大学生)的人身安全?

答:首先,有法律保障。普查条例第二十一条关于普查员的权利方面规定聘用单位必须与普查员签订合同,并为购买保险。其次,要进行安全教育,普查员要有自我保护的安全意识。

32.       某些工厂行业代码无法细化,例如某一陶瓷厂,既生产日用陶瓷,又生产卫生陶瓷,两种产品都是企业的主要产品,那其行业代码是3151还是3153,还是填中类3150呢?

答:如果一企业同时属于某一类下面的小类,那么可以填上一级中类或大类代码,然后补0至四位数。

33.       某一工厂由A陶瓷制作厂和A陶瓷制作公司组成,制作厂与公司的法人代码不同,这样是否算两个普查对象?

答:如果同一地点、同一生产线,按一普查对象调查,其他名称在清查时需要说明。

34.       废水排入城区下水道后,排入大海,应该如何认定排水去向类型?

答:按其最终排水去向,教材P542. 9-9中排水去向代码表有D进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

35.       污水处理厂的污泥处理措施、单独的污泥处理措施,应该分别填什么表?

答:J501污水处理厂基本情况表中,有关于污泥产生、处理、处置等指标。可以在相应指标填报。如果是单独的污泥处理厂,应该分两种情况,一是污泥属于危险废物的,那么就填J503危险废物处置厂基本情况。如果是不是属于危险废物(城镇生活污水污泥),采用垃圾处理厂(场)普查表 J502J502-1J502-2J502-3进行填报。

36.       污染物排放量的计算中,若采用历史监测数据中的常规数据,是取一年中的月最高值还是年平均?

答:首先采用的历史监测数据必须符合规定,填报是按监测时间的月份,在报表的监测表中分行填报。

37.       取最大值原则,是用于同一类型数据间的对比,还是用于不同类型数据间的对比(在数据都合格的情况下)

答:最大值原则不是指监测数据计算出的结果对比,而是当监测数据与产排污系数算得结果都符合要求时,取两种中算得的最大值。

38.       如何核定企业的用水量,流量计并不可信,因为不能保证企业都一直使用?

答:用水量一般是核查企业的用水费用单,如果没有单据,查对企业财务报表中的水费支出,或相同企业类比。排水量可按普查监测所得流量(有瞬时的,有累计的),如果没有监测排水流量,采用系数法。

39.       G105-1G109-1是必填表吗?如果企业有监测数据,不需要用到产排污系数,是否就不填这两个表?

答:需要填报,对于重点普查单位,如有有效监测数据的,除填监测表外,还需用产排污系数法进行核算。

40.       请问采用历史监测数据时,若最近3年内每年只监测2次或3次时,是否能用监测数据还是用产排污系数法?

答:这样的数据不符合监测数据的规定,只能用产排污系数法。

41.       G104“处理方法及主要污染物”第16项指标,是否指去除率?

答:16项“处理效率”与“去除率”是一样的意思。

42.       G109-2,第10项“实测”、11项“折算”是什么意思?

答:见教材说明。排口折算浓度是指排气中污染物实测浓度折算到排放标准规定的过量空气系数时相应的污染物浓度。

43.   G110“综合利用”、“处置”与“贮存”的区别?

答:详见教材关于G110的说明。

44.   企业员工生活所产生的污染源列入哪部分普查?是工业源还是生活源?

答:纳入城镇居民生活污染源。

45.   属于重点源中需要调查的这几个行业,但没有POPs、多氯联苯、ODS的生产或使用的产业活动单位,是否还需要填POPs等表?

答:不需要,这些报表只是提醒我们,其可能有这几种物质的生产或使用,如果有的才需要填表。

46、C13(1392)豆制品制造、C31(3133)建筑用石加工、家庭式玉器加工、小五金企业等等在在我市各区、县数量非常大,但均属个体作坊式生产,生产规模较小,能否不普查或纳入一般源普查,只填简表? 

答:  根据国家统计局《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实施方案》以下活动不列入个体工业经营单位的统计范围:1.农民家庭以从事农业为主,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工业生产活动或其它生产活动,如竹藤棕草编织、毛衣、手套、塑料提蓝编织、挑花、刺绣、抽纱、刷纸等,属农民家庭兼营工业。2农村中一些从事流动性上门干活的工匠,如木匠、蔑匠、弹花、缝纫、油漆匠等,还有从事流动性的服务作业,如走街串巷、逢场赶集、赶会的屠宰户及临时性的豆制品加工等。根据以上原则,以家庭经营为主的 “属个体作坊式”不属于工业源,不需普查;进行了工商登记,以雇工经营为主的,应作为工业源纳入普查。无三废排放的家庭作坊不纳入普查,但要进行清查。

47、请问煤气站,加油站需要普查吗,如果要普查是填工业源还是生活源呢 ?小水电站需要普查吗?抽沙场需要普查吗?

答:煤气站与加油站属于零售或批发行业不需要普查。小水电站属4413水力发电业、抽沙场属于1019的粘土及其他土砂石开采业都需要普查。

48、如果一个企业用水量100吨,其中生产的10吨,用于生活的90吨,生产与生活混合排水,那么废水排放报表应该怎么填?

答:如果生产废水与生活污水混排的,那么废水排放量为两项总和。填表G103时,废水产生量填10吨,废水排放量填100吨。

49、如果企业没有监测数据,无法计算脱硫效率与除尘效率,能否利用以往的工程验收报告或环评报告关于除尘率与脱硫率呢?

答:如果企业无法认定有效的监测数据,其监测数据是不能使用的,可以利用产排污系数进行填报。

50、有关危险废物的问题。在清查过程中发现,有许多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会产生一些废机油,包括只有2台车床进行加工的小企业,对于这些有废机油产生的企业,是否一律都必须填报《工业源普查详表》。

答:小型机械加工行业产生珩磨、研磨、打磨过程中,使用切削油、切削液进行机械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机油、废矿物油或乳化液、小型印刷行业产生的废油墨等,在没有其它危险废物产生的情况下,年产生量小于15公斤的,可按一般工业污染源,填报工业源简表。该类固废的产生、处置、综合利用量等归入固体废物其他类型填报。有其它类危险废物产生的,或废机油、废矿物油或乳化液、废油墨产生量大于15公斤的,必须按重点工业源普查,填报工业源详表。

51、导热油炉的代码填报问题。在普查过程中,有一些企业使用有机热载体锅炉(导热油炉),《锅炉类型代码表》中无法查找到对应的代码?

答:导热油炉填报G106表 锅炉及废气处理设施普查表。按照所使用的燃料不同,燃煤导热油炉、燃油导热油炉(轻油、重油)、燃气导热油炉(煤气、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生物质导热油炉(木材、砂光粉)和使用其它燃料(如渣油、炼厂气等)的导热油炉的锅炉类型代码分别为B01、B11、B21、B31和B41。使用产排污系数法核算污染物产排量时,按照使用的燃料类型,参照《工业锅炉产排污系数使用手册》取值填报。

52、电池的联合发电机组填报问题。如沙口发电厂属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机组。其发电的第一步燃气轮机发电,第二步是锅炉利用燃气轮机发电的余热带动气轮机发电。该厂只有在第一步发电时使用燃料,第二步发电利用余热,不需要使用燃料,余热锅炉即无型号可查,也没有锅炉代码,该表的锅炉型号、代码、能源消耗、燃烧方式均无法填报。

答:联合发电机是一体化的,第一级燃气量应该算到企业燃料用量,第二级与题13相似,选择其他锅炉代码填报后,对于能填的资料进行填报,比如余热锅炉的能耗是余热,用量可填多少热量等等,其他指标没有的可不填。但前面几项能填的一定要填,以便将来审核。

53、普查对象(主要第三产业)在2008年刚进行变更,旧业主没有留下普查需要的有关资料(如电费、水费单),新业主无法提供2007年的普查资料,这些普查对象如何进行填报?

答:对于这种变更有两种情况,一是只变更企业主姓名,其他未改动;二是企业名称或生产工艺有改变的,也就是旧的企业倒闭,08年接手新建的。第一种情况可通过询问及排污系数等方法进行普查;第二种情况如果是企业无工商执照的,无法确定其是否新开张的,普查表由普查员完成,普查机构确认,并作说明;如果有工商执照的,证明其是08年新开的,不需要普查。

54、汽车维修厂的产品该怎么填?

答:请参照产品分类代码表,各行业的产品名称与代码都有,如372610汽车大修理等。

55、关于汽车修理厂的问题,如何区分汽车维修厂与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业,一个属于工业源,一个属于生活污染源?

答:汽车、摩托车维护与保养指非汽车制造厂、修理厂的修理和维护活动。这类活动一般在路边规模较小的修理服务部进行,包括为汽车、摩托车提供上油、充气、打蜡、抛光、喷漆、清洗、换零配件、出售零部件等服务。根据此行业类别性质及规模判断,此类属生活源。另外可参考名称,如**维修厂的,是否进行专业维修活动,有专业厂房进行专业维修活动的属工业源。

56、有关辐射污染源普查范围?

答:根据2007年11月份广东省环保局核管处与省辐射中心举办培训班的内容,参考教材《广东省电磁污染源普查及申报登记工作方案、相关表式、填报说明》,各地有什么问题的话,请联系当时参加培训班的同志。

57、有关其他能源折标系数问题,如水煤浆、甘蔗等。应该怎么处理,可否利用平时测算数据?

答:教材的折算系数是给各地参考用,如果各地有地方的能源折算系数,也可使用。甘蔗渣与水煤浆如果企业本身有做过相关的折算系数,可以利用;如果没有,可以用当地平均值。对于一些相近的企业,也可以采取类比。

58、能源消费情况的电力折算为综合能源消费量该如何折算?

答:电力折算系数教材中0.1229千克标准煤/千瓦时,而报表中电力的单位是万千瓦时,要换算成吨标准煤,表中折标系数应填1.229,即1.229*万千瓦时=综合能源消费量(吨标准煤)。

59、G102表能源消耗情况中,单位L(升)怎么折算成吨?

答:原油:1L=0.00086吨

汽油:1L=0.00074吨

煤油:1L=0.00082吨

柴油:1L=0.00087吨

液化石油气:1L=0.00054吨

    天然气:1公斤=1.38立方米(即1吨=0.138万立方米)

60、在技术规定中:“八、污染物排放量的核算方法(四)三种方法的使用原则5、若产排污系数法、实际监测法核算的污染物产、排污量出现差异:如两种方法核算的污染物产、排污量相对误差小于20%,以实际监测法为准最终核定污染物产、排污量。”中相对误差的含义是什么?请给出计算公式。 

答:  A=产排污系数法产(排)污量B=实际监测法产(排)污量相对误差(%)=(A-B)/((A+B)/2)*100 或相对误差(%)=(B-A)/((A+B)/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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