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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污普办〔2008〕44号
省委宣传部、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卫生厅、省统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海洋与渔业局:
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于6月16日至22日对我省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质量核查。现定于2008年6月22日(星期天)上午9:30,在广东大厦三楼多功能会议室由国家核查组主持召开国务院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格填报质量核查反馈意见会,省政府有关领导将出席会议,请你单位派一员负责人参加,并于6月20日下午前将参会人员名单报省污普办。
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十八日
(联系人及电话:翟原 85516473(传真),温海涛,85516387)
主题词:环保 普查 会议 通知
广东省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6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