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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载污普制度V4.1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撰写时间: 2008-05-22 文章作者: 普查办 文章来源:
 

 

   为了调整审核关系和部分录入控制,增加部分代码,现下发普查数据处理“污普制度V4.1和相关文档20080520”。下载地址ftp://211.100.19.66/,数据处理软件及其相关技术文档目录下。请仔细阅读升级说明进行升级操作。
  
  1、下发内容主要包括:
  
  1)污普制度V4.1(完整版)20080520.zip
  
  2)污普制度V4.1(增量版)20080520.zip
  
  3)废水类型20080520.xls
  
  4)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080520.xls
  
  5)能源种类20080520.xls
  
  6)受纳水体20080520.xls
  
  7)污普制度V4.1更新操作说明.doc
  
  2、调整内容:
  
  修改G203-1表审核“若任一污染物浓度填报,则2.废水流量和1.监测时间、数据来源和对应排放口编号必填”。
  
  修改G203表审核“8.排入水体量,若此项不填,则7.废水排放量=10.排入污水集中处理厂量+11.排入其他单位量”
  
  修订了G102表和G202表及复录表的录入公式
  
  修改G103中废水排放情况的审核“若指标1或2填写,则该行应全部填写”
  
  J502表修改审核“若指标46、47填,则指标48-50必填”,反之,“若不填指标46、47填,则指标48-50不填”
  
  S403-1表,修改审核“若填写9.放射源设备代码,则应填报12-13项”
  
  修改N301和N303表及复录表的录入控制公式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增加“0512  农产品初加工服务”
  
  《受纳水体》代码表个别调整,
  
  《能源种类代码表》补增“709 其他”
  
  优化计算G105-1、G109-1、G108及复录表的计算公式
  
  调整部分审核关系的提示语句
  
  3、注意:如果制度已经更新到V4.0则可直接选择增量版制度进行制度增量导入,不必进行数据备份;如果目前使用的制度版本低于4.0则需使用完整版制度。请先仔细阅读“污普制度V4.1更新操作说明”后,再进行操作。
  
  另:对于部分地区反映比对进程慢的情况,可以在上述地址下载软件补丁V2.3.1。不存在比对进程慢的情况,可继续使用V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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