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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绿色广东 明年底全面完成采石场关闭复绿
发布时间:2005-10-29 12:41:05    文章来源:
 

  5月13日下午,广东省政府召开全省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保护资源环境、加强生态建设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总结前一阶段全省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取得的成效,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副省长许德立在会上作了讲话,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必须进一步增强做好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领导,加大力度,确保按时按质完成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任务。深圳市和茂名市在会上作了经验介绍。
 
  全省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今日下午召开。

  许德立指出,省政府于2003年7月召开工作会议,明确了采石场关闭和复绿工作的指导原则、整治要求、时间步骤和政策措施。去年5月份,省政府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总结、部署和推动全省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经过全省上下努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自2003年7月份以来,全省共筹措采石场复绿资金7.74亿元,关闭采石场909个,复绿采石场844个,复绿面积1960万平方米,有219个石场的整治复绿通过检查验收。
但全省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还存在少数地方认识不足和措施不力,采石场复绿资金缺口比较大,对坡度陡、高差大的采石场整治复绿缺乏相对成熟而成本较低的技术等问题。

  许德立强调,全省各级政府一定要从落实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出发,从改善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建设和谐广东、绿色广东的战略高度,认识抓好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各级政府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座谈会的各项决策和工作部署,并把采石场开发利用纳入“十一五”社会经济发展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控制总量,提高质量,限时整治,按期复绿。下阶段必须切实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第一,加强督查,确保按时完成关闭复绿工作。要把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列入政府重要工作计划。要尽快结合矿产资源规划,划定采石场的禁采区和准采区。政府各部门要加强对采石场开采过程的检查监督。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强日常工作的检查,确保按照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目标计划和进度开展工作,确保2006年底全面完成采石场关闭复绿工作任务。

  第二,加强各部门配合,加快复绿验收工作。国土资源、林业、水利、环保、安监等部门共同组织联合验收组,对完成复绿的采石场进行逐个验收,确保复绿工作质量。

  第三,建立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建立起采石场开发─复绿的依法、科学、有序的管理体制,对违法办矿行为坚决依法打击,对不合要求的矿山果断关闭并限期治理。逐步走出一条市场配置资源的路子,利用市场机制解决资源供求、环境治理资金、矿山复绿责任等问题。

  第四,要合力解决复绿资金和技术难题。要在论证预算的基础上依法收取环境治理保证金,确保有足够的保证金投入复绿工作。对找不到原矿主的废旧石场,由各级政府组织进行复绿治理。在复绿技术方面,要重点研究探索石场立面陡壁复绿技术。

  许德立在会上重申,珠江流域现有临江石场及整治不达标的中小型污染性矿山要于2005年底前完成复绿。广州、深圳、珠海、佛山、中山、江门七个市辖区内中小型石场要在2005年底前予以关闭,搬迁和关闭的石场在2006年底前全部完成复绿,七个市的采石场控制在200个以内。其他各市禁采区内的石场和准采区内年产10万方以下的小型石场于2006年底前全部关闭并完成复绿,采石场控制在1000个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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