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城市空气质量居全国前列,21地级以上市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专题统筹新快报记者 张英姿 专题采写新快报记者 刘正旭 实习生 廖爱兰
“等到2008年后,广东的天会更蓝,住在城里的人,晚上一家子可以坐在阳台上数星星,看流星雨。”广东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对广东重现“蓝天”充满了期待和自信。他说,环保工作在立足解决当前问题的同时,要把眼光放得更远,而2008年将会是个分界点。
今年上半年,全国主要城市二氧化硫指标不降反升,广东成为唯一排放指标下降的省份,这是广东空气转好、天空更蓝的重要原因。目前,广东不仅21个地级以上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且在全国处于前列。
21地市空气全部达二级
广东是全国第一经济大省。近两年,广东经济仍保持持续快速发展的势头,但与此同时,空气质量也得到了明显的改善。统计数据显示,广东省城市空气质量处于全国的前列,2005年广东21个地级市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居住区标准),广东省空气质量达到二级的城市比例为100%,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43%),也高于山东(88.2%)、浙江(84.4%)和江苏省(38.5%)。
大气污染物主要包括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和可吸入颗粒物,其浓度也是判断一地空气质量的决定性指标。广东省大气污染物的平均浓度分别为0.027毫克/立方米、0.028毫克/立方米和0.061毫克/立方米,分别相当于国家二级标准的45.0%、35.0%和61.0%,优于山东、浙江和江苏。
火电厂脱硫工作顺利
省环保局副局长陈光荣表示,广东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火电厂和机动车,而空气状况好转也是得益于火电厂脱硫和机动车油品控制工作的顺利开展。
目前,广东正式投运脱硫系统的火电机组达到652万千瓦,已投入试运行为399.5万千瓦,同时近年来关闭淘汰污染严重的小水泥厂和小火电机组1600多家,使二氧化硫和粉尘的排放量大幅削减。
其中,东莞虎门沙角村是目前国内装机规模最大的燃煤发电基地,分三个电厂。2005年,东莞二氧化硫排放总量为19万吨,而沙角的3个电厂就达12万吨,占六成多。目前,A厂已有5台机组安装了脱硫设备,其余三台机组年内也将安装,届时,二氧化硫排放量将比安装前减少3.5万吨,年底前彻底脱硫。
据悉,目前广东还有约1000万千瓦的火电机组的脱硫设施安装已启动。到2007年底前,全省将关闭所有5万千瓦及以下燃煤燃油小火电机组,今后将鼓励采用LNG和燃油电厂的建设,未来即使兴建燃煤火电厂,也必须加装脱硫设备,否则将不予批准。
控制尾气污染成重点
资料显示,截至2005年底,全省机动车保有量为1512.6703万辆,近5年全省机动车平均年增长更达到了12%,机动车尾气已成为大气污染的主要源头之一。
“控制机动车尾气是我们接下来控制大气污染的主要工作之一。”陈光荣表示,《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目前已完成了修订工作,并已报省里审批,将从新车准入、用车管理、旧车报废、油品质量控制等多个环节控制尾气污染的产生。
首先,车用燃料是制约机动车排气污染控制的瓶颈,为此,广东省通过与主要油品供应商进行协商,在油品中添加燃油清净剂,仅此就节省6%-8%的燃料消耗,减少10%的污染物排放量。同时,积极鼓励广州推广LPG的使用,并向珠三角推广。

图:随着工厂的污染物排放受到遏制,城市上空的灰尘会越来越少(资料图片)。魏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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