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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能否把住“环保第一关”?
发布时间:2006-02-24 16:37:37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
在经历了沱江污染、松花江污染、北江污染等重大环境事故的严峻考验后,人们开始探讨:怎样才能防患于未然,把“城门失火、殃及池鱼”的污染消灭在萌芽之中?
在各种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之时,广泛发动公众参与,最大限度地听取民意、吸纳民智,实现民主、科学决策,对于真正发挥环评“环保第一关”的作用,无疑是有益的思路。
然而,2003年9月1日实施的《环评法》虽然规定了公众参与的原则,但由于范围不清晰、途径不明确、程序不具体、方式不确定,使得公众难入其门。
国家环保总局22日正式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为公众参与环评、协助把好“环保第一关”,提供了制度化保障。可以想见,如果《暂行办法》顺利实施,对于调动公众参与环保的积极性、确保环评报告的有效性、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都将善莫大焉。
但是,仔细考量各种现实因素,又不免让人心生隐忧:大门开启之后,公众能否真正参与环评,协助把好“环保第一关”?
问题的关键,是作为公众参与环评的主要实施方———规划编制机关、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机构,是否真心欢迎公众参与,以及能否尊重“游戏规则”?
由于长期存在的官僚习气,一些机关对公众参与往往心口不一;而且,项目建设单位与公众代表了不同的利益取向,许多业主对环评“敬而远之”,遑论公众参与?再有,环评机构良莠不齐,“拿人钱财、替人消灾”者大有人在,能容公众插手、“节外生枝”吗?
倘若,公众参与在利益操纵下变形为一种“形式”和“秀场”;或者,积极参与、大声举报之后一切如旧,甚至变本加厉,还能让公众保持参与环评的热情吗?
日前中国环境文化促进会发布的“中国公众环保民生指数”调查结果显示:仅有6.3%的公众在最近三个月参加过环保活动,知道“12369”环境问题免费举报电话的只有16%,而在这其中打过该电话的只有9.2%。这些数字,乍看好像是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不强,但进一步分析,更重要的根源,恐怕在这样的举报和参与,一直就没有很好的“结果”和效果。如果举报流为一种摆设,参与变成一种“架势”,那么公众的参与意识就会越来越淡薄。
因此,要想激励公众的参与热情,有了这个《暂行办法》,只是制度建立的第一步,重要的还在把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的发布,显示了党中央、国务院解决环境问题的坚定决心;松花江等一连串环境事故,唤起全社会对污染“兵临城下”的危机感;影响深远的圆明园防渗事件,传递了公众参与的热情与力量。现在的关键是,让这几股力量形成合力,防止环评公众参与“中梗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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