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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2008年3月25日
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局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维护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污染减排为重点,全面实施环保规划,严格环保准入,加强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在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同时,全省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治污减排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要成效
(一)环境质量保持基本稳定。
2007年,全省地级以上城市空气质量全部达到国家二级标准。主要江河和重要水库水质良好,江河断面水质优良率达64.9%。全省饮用水源地水质总达标率为89.6%。
(二)污染减排取得阶段性成果。
在2006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的基础上,2007年二氧化硫和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分别比2006年减少了5.05%和3.02%。
(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
截至2007年底,全省共建成污水处理厂127座,污水处理能力达874万吨,居全国第一位,其中今年新建成污水处理厂28座,新增污水处理能力达150万吨。已建成烟气脱硫的火电机组总装机容量已达2399万千瓦,居全国前列,其中今年新增797万千瓦。
(四)环保示范创建有序推进。
广州市获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称号,佛山市创模已通过国家环保总局验收。深圳市盐田区创建国家生态区通过了国家考核验收;珠海市南屏镇等5个镇被国家环保总局命名为第六批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开展自愿清洁生产审核并被命名为清洁生产企业有40家企业,对99家污染严重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强制审核,32家企业完成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五)环境管理技术能力得到提升。
省财政出资为全省21个地级市环保局配备必要的辐射监测仪器设备,给全省67个县(市)各配备了一台监测车,有效增强了基层环保部门快速反应、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同时,积极争取了中央财政污染减排专项资金,加快国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建设,开展了全省环境监察执法车辆和执法取证设备采购工作。全省各地级市环保部门核应急和辐射环境管理机构得到了落实,全省环保信息网络进一步完善,环境宣教、环境辐射监测能力也有不同程度的提高。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部署污染减排工作,落实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任务。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污染减排工作,专门成立了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省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了污染减排工作,并召开了全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和全省污染减排工作会议,对“十一五”总量减排工作作进一步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我局制定了《广东省“十一五”污染减排工作方案》,已由省政府印发实施;同时经省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意见》,制定了《广东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考核办法》。为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思路,我局还专门召开了污染减排培训暨环境统计布置工作会议,对各市、县环保局分管领导、总量办负责人、技术骨干和环境统计人员共300多人进行了培训。同时,通过基层调研、现场核查等多种形式,及时了解掌握各地污染减排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存在困难,并积极协调解决。
(二)进一步严格环保准入,优化经济发展。
2007年,我局受理审批项目389个,否决56个,否决率14.4%;受理验收项目155个,不同意验收28个,否决率18.1%。对清远市清城区、茂名市茂南区、四会市独水河流域等水质长期达不到功能区划要求、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已超过环境承载能力、造成严重污染和对下游饮用水源造成较大安全隐患的地区实行区域限批。通过实施区域限批,大燕河流域内161家排污企业的整治和监管力度得到加强,乐排河沿岸9家电镀企业实施了停业关闭;四会独水河流域的11家电镀企业将于2010年前全部搬迁进入园区,生产规模小、生产工艺落后的将限期关闭,污染严重的印染、制革企业要搬出独水河流域。同时,加大落后工艺技术和生产能力淘汰力度,按照省政府工作方案要求,关停小火电机组313.93万千瓦,小钢铁35万吨,小水泥、小造纸、小印染、小电镀等小企业874家,有效地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
(三)加大环境综合整治力度,改善环境质量。
继续大力推进珠江综合整治和治污保洁工程,加大污染治理力度。一是以保护饮用水源为重点,加强水环境整治。组织编制“全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开展“全省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调查”,组织召开了东江水质保护会议和东江、韩江流域水质分析会,开展淡水河、独水河、大燕河等重点流域污染整治督办专项行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二是以火电厂脱硫和机动车排气污染治理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治理。火电厂烟气脱硫工程按计划进行,机动车污染控制工作全面启动,省政府召开了第一次省机动车污染控制联席会议,《广东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三是以进口废物和危险废物管理为重点,强化废物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废塑料行业的规范整顿,出台了《广东省进口废塑料企业污染控制规范》,清理整顿了南海联滘工业区废塑料加工、贸易企业和清远石角非法加工进口废物企业。积极推进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建设。省危险废物示范中心已基本建成;粤北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中心完成场地的三通一平。
(四)强化环境监督执法,维护环境安全。
2007年,围绕治污减排、保护饮用水源、重点环境问题整治等主题,继续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全省环保系统共出动48.5万人次,检查企业20.7万家,立案9500多宗,结案8000宗,处罚金额1.93亿元,关停企业3900家,限期治理或整改7600多家,有力地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较好地维护了环境安全。一是对威胁饮用水源安全的违法排污企业进行排查、清理,督促各地完善饮用水源应急预案和重点排污单位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协助事发地政府妥善处理环境污染事故24宗,确保饮用水源地不受到环境隐患威胁。二是确定了10个重点区域环境问题和12家企业环境整治进行挂牌督办,联合省监察厅进行督查,推动督促环境难点问题的解决。三是对全省92个开发区、32个产业转移工业园、12个统一定点基地及入园企业进行了检查,提出了整改要求。四是积极参与省反恐怖袭击和应急工作,《广东省核应急预案》已经省政府批准实施,我省第五次核电站事故应急演习工作按期完成。五是进一步加强对辐射环境的监督管理,我局印发了《关于明确我省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权限的通知》,顺利启动辐射污染源普查和电磁辐射设备申报登记工作。六是通过领导包案、现场咨询、信访听证等形式有效解决了一大批环保扰民问题。2007年,全省受理环保来信来电投诉10万多封,来访2300多批,处理率达90%以上。特别是对重点环境信访案件进行认真排查,由局领导对26件突出环境信访问题实行包案处理,均得到了较好地解决。
(五)完善环境法规标准体系,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省人大颁布了《广东省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省政府颁布实施了《广东省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经省政府同意,我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我省电镀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补充规定。认真清理废止地方规范性文件中违反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规定的“土政策”33项。加快研究制订符合我省实际的环境标准。召开了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会议,完成了污染源普查技术培训。全省土壤污染调查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珠江三角洲重点区域土壤样品、水样的测试分析已基本完成。国家863项目“重点城市群大气复合污染综合防治与技术集成示范”、国家重大科技水专项“东江水系污染控制与水生态健康维持技术综合示范”以及区域环境战略研究、光化学烟雾污染研究等一批重要研究项目有序开展。
(六)强化环境宣传教育,培育全民生态文明意识。
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我省举行了以“治污减排、你我同来”为主题的大型环保宣传系列活动,出版了由刘玉浦副书记亲自作序,林木声副省长担任顾问的《广东省环境保护干部读本》,举办了首届“南粤环保之星”评选活动和首届“广东环保大使”聘任活动,首次开展了全省环保统一咨询活动和首次全省环保电影月活动,营造全民参与环境保护的社会氛围。期间,还组织了“聚焦环保督办”大型采访活动,组织记者深入茂名、清远、阳江、惠州、揭阳等地对实行区域限批的地区、挂牌督办的区域和企业进行采访报道,曝光环境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