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尽管物资匮乏,家乡的山水却比现在好,好山好水,钟灵毓秀,我在家里见到别人送的野味也就格外的多,大如锅盖的甲鱼不算,还有娃娃鱼、穿山甲、果子狸,甚至有一次还见到了当药引子用的硕大无比的猫头鹰(现在知道了叫雕一,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这些东西,千变万化后都进了多病的爷爷的肚子。尽管我从小就与动物很亲密,但也在爷爷的“引诱”下沾过两口,因此常被妈妈奚落:眼睛再喜欢也管不住舌头。
直到上了初中,我才明白这些东西不仅仅是食物,更是活物,是与我们一样五官俱全会交流的活物。1982年到桂林旅游时,漓江里捞起的一只龟垂死前用绝望的眼睛盯着我,使我蓦然知晓这也是一条性命。当它被肢解加工清炖,当一个四条腿的生灵变成汤里的零碎,我的胃与舌头之间一下就发展成敌我矛盾。结果从那天起,我不仅拒吃一切野生动物,矫枉过正,在青春期的几年甚至拒吃一切肉类,眼睛总算管住了舌头。
工作后,我却发现野生动物除了提供肉类的作用外,还有了别的含义:野生动物的地位提高了———在餐桌上的地位提高了,只要是有规格的招待,各种野味作为规格的指示剂必不可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