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州南侨油脂有限公司年产起酥油及黄油共58838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公示
根据广州南侨油脂有限公司的申请,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拟对广州南侨油脂有限公司年产起酥油及黄油共58838吨工程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南侨油脂有限公司位于广州开发区东区,年产起酥油及黄油共58838吨。项目建设办公楼3座生产厂房,包含办公区,工务区和油罐区等,总占地面积约3605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3280平方米,绿化面积9000平方米。项目于2005年9月动工建设,2007年12月投入试运行。项目总投资144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0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该项目按照国家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要求办理了环保审批手续,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批复的要求。建立了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了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及有关规章制度。环保档案资料齐全,各种规章制度执行情况良好。
项目产生的废水以及生活污水进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与雨水一起入市政管网。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厨房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二)废气
项目油烟排放浓度均符合验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平均值为87%,符合验收标准要求。
厂界各监测点恶臭浓度全部达标,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新扩改二级标准限值的要求。
(三)废水
总排放口废水中的pH值、SS、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石油类、动植物油等各污染物浓度日均值范围为6.70-7.10pH、57-74mg/L、185-211 mg/L、141-143 mg/L、0.94-1.21 mg/L、0.2 mg/L、8.5-10.2 mg/L,均符合验收标准限值《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该项目年排放废水量为3.82万吨/年,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年排放量分别为7.56吨/年、0.4吨/年,符合地方环保部门总量控制要求。
(四)噪声
厂界昼间噪声监测结果均符合验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限值。夜间噪声除3#和6#监测点有超标现象外(3#监测点受邻厂生产影响,6#监测点受生产和交通影响)其余各点均达标。由于厂界周围无敏感点,不会造成扰民影响。
(五)固废
该项目产生的副产品皂脚、脂肪酸可作为化工初级原料进行回收利用。废白土、隔油池废油脂、废镍催化剂均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污水站污泥和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处理。各种危废在厂内暂存时,均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贮存要求。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08年7月16日至22 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广东省环保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510630)
联系人:徐小华 联系电话:020-87531932
Email:xuxiaohua@gdepb.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