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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荣旗)深(圳)公路(粤境段)上(陵)埔(前)高速公路上陵至合水段、合水至热水段、热水至埔前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撰写时间: 2007-06-28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国家重点工程阿(荣旗)深(圳)公路(粤境段)上(陵)埔(前)高速公路上陵至合水段、合水至热水段、热水至埔前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广东粤赣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申请,广东省环保局拟对国家重点工程阿(荣旗)深(圳)公路(粤境段)上(陵)埔(前)高速公路上陵至合水段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的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重点工程阿(荣旗)深(圳)公路(粤境段)上(陵)埔(前)高速公路位于广东省河源市境内,工程北连江西境内的粤赣高速公路,南接河惠高速公路,全长136.103km。根据工程所属区域及地形类别,分三段进行文件编制,即上陵至合水段、合水至热水段、热水至埔前段。计算行车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26米,双向四车道。其中:上陵至合水段(K0+000—K45+695),位于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县境内,起愉粤赣两省交界处的上陵镇西侧,止于和平县合水镇,线路全长45.695公里。合水至热水段(K45+695—K88+195),位于广东省河源市,起于和平县与连平县交界处的牛南岗,至于东源县热水镇,线路全长42.50公里。热水至埔前段(K88+195—K136+103),位于广东省河源市东源县源城区境内,起于东源县热水镇,止于埔前镇老虎坑与河惠高速公路衔接,线路全长46.678公里。

公路沿线配有完善的管理设施,设置了标志牌、标线并设立了必要的通讯设施。其中:上陵至合水段设有4个收费站,1处停车区,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共建有特大桥5座、大中桥40座、互通立交3处、分离式立交3处、人行天桥1处;中隧道4座;涵洞127道、通道30座。公路建设永久性征地6281.5亩,其中耕地1703.9亩;临时占地885.3亩,占地类型为山地;工程全线设置取土场4处,弃土场6处;土石方填方总量1325.9万立方米,挖方总量1536.5万立方米,弃方量为468.4万立方米,借方量为257.8万立方米。工程实际总投资27.8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747.38万元,占总投资的2.42%。

合水至热水段设有3个收费站、 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共建有大中桥9座、互通立交3处、分离式立交17处、人行天桥4处;中隧道1座、涵洞136道、通道82座。公路建设永久性征地6177.4亩,其中耕地1466.7亩;临时占地712.7亩,占地类型为山地;工程全线设置取土场7处,弃土场40处;土石方填方总量708.7万立方米,挖方总量644.9万立方米,弃方量为93.8万立方米,借方量为157.7万立方米。工程实际总投资16.10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6214.5万元,占总投资的3.86%。

热水至埔前段设有3个收费站,1处管理中心,1处服务区、1处养护工区;共建有特大桥1座、大中桥25座、互通立交5处、分离式立交6处、人行天桥8处;涵洞149道、通道75座。公路建设永久性征地4884.5亩,其中耕地1387亩;临时占地643.5亩,占地类型为山地;工程全线设置取土场12处,弃土场42处;土石方填方总量908.1万立方米,挖方总量718.6万立方米,弃方量为43.4万立方米,借方量为232.9万立方米。工程实际总投资20.88亿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323.62万元,占总投资的3.5%。

二、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成立了环境保护机构,建立了环境保护责任制和环保管理体系,制定了《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水土流失防治、扬尘和噪声防治、辐射防护等一系列环境保护措施,并在施工期进行了环境监理工作。

公路沿线在敏感点安装了隔声屏障;公路建成后,取、弃土场、临时占地、路基边坡、路堑边坡、中央隔离带及收费站周边等均进行了绿化恢复;公路建设合理设置桥、涵、通道,基本维持原有排洪灌溉系统的格局,满足沿线居民通行、农事活动;在俐江特大桥(跨越和平河)、俐江大桥(跨越俐江)等处采取了加高、加固护栏措施,桥下设置了应急池和过滤池,桥两端安装了警示牌和限速标志。主线收费站管理所分别设有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上陵收费站、合水收费站废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其中上陵收费站目前尚未投入使用,合水收费站废水由广东能达公司定期清运。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环境空气

沿线环境空气质量符合相应标准的要求。

(二)噪声

公路沿线在近公路边住宅安处装安装了隔声屏障,昼间噪声等效A声级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要求,针对夜间噪声超标现象,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了交通噪声对敏感点的影响。

本段高速公路工程沿线敏感点噪声基本能满足标准的要求。

(三)废水监测

主线收费站管理所(K0+200)、和平服务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排放口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动植物油、氨氮排放浓度日均值均符合《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56-2003)第Ⅱ时段一级标准要求。

(四)生态恢复

工程建设期间和建成后为防止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在公路边坡、中央隔离带、隧道隔离带、互通立交及收费站等处,采取了工程和生态等防护措施。取弃土场基本进行了工程防护和植被恢复。

(五)该项目放射性环境保护工程竣工验收另外进行单项验收。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07年6月28日至7月4 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广东省环保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510630)

 联系人:徐小华   联系电话:020-87531932

 Email:xuxiaohua@gdepb.gov.cn

 

                         二○○七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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