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的申请,广东省环保局于2006年8月31日组织广东省交通厅、广州市环保局、清远市环保局、花都区环保局、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组成验收组,对广清高速公路新华至银盏段扩建工程进行环境保护验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广清高速公路新华至银盏段位于广州市和清远市范围内,是由二级公路扩建成的一级汽车专用路,原公路主车道为水泥砼路面外,非机动车道为沥青表处路面,路基宽12米。扩建工程起自广州花都区新华镇,在乐同处跨越京广铁路,经狮岭镇沿京广铁路东侧向北,止于清远市银盏坳,出口接107国道清远段一级公路,全长23.56公里。
工程全线设有海布、狮岭、银盏3个收费站,与广清北高速公路合建一银盏管理区。全线设有互通式立体交叉3处;建有特大桥1座、大桥3座、中桥8座、小桥8座;涵洞88道、通道12座。工程永久性征地共2306.07亩,公路建设挖土石方129.8万立方米,填土石方138.3万立方米,弃方为13.8万立方米,借方为22.3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7433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3341万元,占总投资约4.5%。
二、环保执行情况
项目建立了环境保护机构,制定了危险品运输应急预案,环保文件、资料单独归档,统一管理。
项目对狮岭镇分离式立交桥及海布村段两处噪声敏感点安装了隔声屏障;公路建成后,取、弃土场、临时占地、路基边坡、路堑边坡、中央隔离带及收费站周边等均进行了绿化恢复;公路建设合理设置桥、涵、通道,基本维持原有排洪灌溉系统的格局,满足沿线居民通行、农事活动。由于银盏管理区与广清北高速公路合并建设,因此该管理区生活污水排放监测归入广清北验收监测内容中,不列入本次验收监测。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环境空气
海布村、前进村环境空气中一氧化碳、二氧化氮及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中的二级标准要求。
(二)噪声
三华村、海布村、狮岭镇区、前进村昼、夜间噪声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要求;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昼间噪声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公路、铁路(含轻轨)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中环境噪声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2003]94号)规定对学校等特殊敏感建筑的噪声要求,夜间则超标,最大超标3.0dB(A);雅宝新城、迳口村、汾水林场、银盏横坑村昼间噪声符合《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4类标准要求,夜间全部超标,最高分别超标5.6 dB(A)、9.5 dB(A)、15.4 dB(A)、4.7 dB(A)。
经现场调查核实、查阅有关文件及资料,雅宝新城是在高速公路建成通车之后开发建设的,其建设规划时考虑了高速公路交通噪声的影响。雅宝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2003年4月26日向广花高速公路公司申请自费在该路段增设隔声屏,广花高速公路公司于2003年6月20日给予同意建设隔声屏的复函,但雅宝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至今尚未实施。
广州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建设也在高速公路建设之后,第一排教学楼夜间超标,而教学楼夜间不上课,因此公路交通噪声对学校教学活动影响不大。
迳口村根据查阅原施工设计图,原村居住房屋距公路约200米,目前距公路最近的住房与路肩约只有20米,按《广东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属违章建筑。
经实地调查,汾水林场和银盏横坑村大部分住户已搬迁。银盏横坑村住户主要集中居住在107国道边作邻路商铺。该村靠高速公路边地势低洼,若加装隔声屏,降噪作用不大,目前高速公路公司已在该村段邻高速公路边坡加种了马占相思来减轻公路交通噪声对该村的影响。
综上所述,本段高速公路工程沿线敏感点噪声基本能满足各项标准的要求。
(三)振动
资政大夫祠近公路边室外0.5米及祠中央昼、夜间铅垂向Z振级均符合《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要求。
(四)生态恢复
工程建设期间和建成后为防止水土流失,恢复生态环境,采取了工程和生态等防护措施。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组认为该工程基本上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的要求,符合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建议通过验收。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06年9月1日至9月7 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广东省环保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510630)
联系人:徐小华 联系电话:020-87531932
Email:xuxiaohua@gdepb.gov.cn
二○○六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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