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的申请,广东省环境保护局拟对广州市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3000吨级液化气码头工程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一、工程基本情况
广州市华凯石油燃气有限公司3000吨级液化气码头位于广州港南沙港区小虎作业区,小虎沥水道沙螺湾河段北岸。建设内容为:3000吨级液化石油气码头泊位1座,设计吞吐量为20万吨/年,码头采用离岸引桥墩式,泊位总长130米,港池疏浚量约31.5万立方米。项目总投资15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的5%。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码头生产码头采用较为先进的装卸臂及阀门,设有可燃气体报警装置。项目产生的废水依托原有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船舶的含油废水、生活废水分别经油水分离器、船用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置。码头地面冲洗水和初期雨水均收集送原有废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施工期间采用先进的挖泥工艺,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挖掘位置;施工淤泥按照海事部门要求用于南沙二期围堰吹填工程和软基处理工程回填材料,制定了《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及防污染应急预案》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环保规章制度较完善。
三、验收调查结果
(一)水环境调查
废水处理设施排放的废水中 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各污染物浓度日均值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也符合DB44/27-2001标准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要求,各主要污染物去除效率分别为:化学需氧量79.5~87.9%、氨氮93.6~94.8%、总磷70.1~78.0%。
小虎沥水道码头上、下游地表水水质除总磷超标外,化学需氧量、氨氮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的要求。
(二)废气
无组织排放废气非甲烷总烃最高点排放浓度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三)声环境
3个测点昼间厂界噪声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的要求;1#、2#测点夜间厂界噪声超标(最大超标3.5分贝),噪声超标受停靠船舶作业影响。码头周边700米范围内无敏感点,厂界噪声超标暂不会造成扰民影响。
(四)固体废物
船舶垃圾交由专业清洁公司处理;码头的生活垃圾交由南沙环卫部门处理。
(五)公众意见调查
98.1%的被调查者对本码头施工期和试运行期间环保工作表示满意或较满意。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项目环保验收监测调查情况于2009年10月23日至29 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核查受理单位:广东省环保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 (510630)
联系人:徐小华 联系电话:020-87531932
Email:xuxiaohua@gdepb.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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