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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省环保局拟组织珠海市环保局对珠海功控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临港工业区年产5000万米印制电路板用处理玻璃布工程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珠海功控玻璃纤维有限公司临港工业区年产5000万米印制电路板用处理玻璃布工程位于珠海市临港工业区高栏石化区。本项目以G75纱为原材料,以浆料、处理剂为辅助原料,生产印制电路板用处理玻璃布,设计生产能力为5000万米/年。项目配套建设预脱浆和热脱浆工序废气燃烧炉、燃油锅炉以及污水处理站等。项目总投资1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额为395万元人民币,占总投资2.3%。
本项目于2004年11月动工建设,2006年12月22日投入试运行。
二、环保执行情况
生产过程产生的浆液大部分通过预脱浆工序连续运行的1台高温燃烧炉除去,燃烧废气经15m高排气筒外排;残余浆液通过热脱浆工序的3台(2用1备)燃烧炉除去,燃烧废气经收集后分别由3个10m高排气筒外排。以上4台燃烧炉均采用LNG为燃料。配套的2台2t/h锅炉(1 用1备)以低硫柴油为燃料,燃烧烟气分别经2个30 m高烟囱排放。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经自建处理能力为120m3/d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外排,排污口规范化设置。
工程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对生产车间采取封闭、采用隔声内墙等措施,以减少厂区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
项目固废主要为边布纱和废丝等边角料(336t/a)、污水处理污泥(3.9t/a)以及废矿物油、有机树脂类废物、废有机溶剂和废电池灯管等少量危险废物(约1.1t/a)。其中,边布纱委托广州市长岳东升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处理,废丝委托珠海龙立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珠海市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设计能力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二)废水
污水处理站出口pH值为7.66~7.97,SS、CODcr、BOD5、动植物油、LAS浓度最大日均值分别为5mg/L、46mg/L、7mg/L、0.2mg/L和0.16mg/L,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三)废气
预脱浆工序燃烧炉废气SO2、NOx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16mg/m3和113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3kg/h和0.23kg/h,颗粒物浓度为未检出。热脱浆工序3#燃烧炉废气SO2、NOx、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20mg/m3、72mg/m3、11mg/m3和0.5mg/m3,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0.03kg/h、0.11kg/h、0.02kg/h和0.0007kg/h,甲醇浓度为未检出。以上废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锅炉烟气SO2、NOx和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456mg/m3、106mg/m3和21mg/m3,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锅炉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限值”要求。
锅炉监测期间燃用柴油含硫量为0.08%~0.41%,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四)噪声
项目厂界噪声昼、夜间监测值范围分别为49.7~58.3dB(A)和47.6~54.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1990) Ⅲ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
边布纱委托广州市长岳东升玻璃纤维有限公司处理;废丝委托珠海龙立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珠海市环保产业开发有限公司处理;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
(六)总量控制
项目SO2、CODCr的排放总量分别为5.1t/a和1.0t/a,符合珠海市环保局下达的总量指标。
四、建议
(一)达标废水应尽量回用,减少废水外排量。
(二)加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08年4月2日至4月8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广东省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2298 87532305
联系人:余秋良
Email:yuqiuliang@gdepb.gov.cn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二○○八年四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