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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广东省第三批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3-10-23 10:29:06    文章来源:
 

关于认定广东省第三批机动车排气污染


                                                复检点的通知      


 


粤环〔2002〕200号


 


各市、县环保局:


根据《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和省环保局、省公安厅《关于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检测工作的通知》(粤环〔2001〕88号)的要求,经我局现场检查和组织评审,并按照《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点资质认定技术条件》(试行),确定第三批13个机动车排气检测点为省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点。经省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点复检合格的车辆,原则上3个月内各地不再抽检(发现排放尾气可能严重超标的除外)。


列入我省第一批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点的阳江市华达汽车技术检测站,由于违反规定乱收费、乱检测,根椐省公安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决定从本通知公布之日起,取消阳江市华达汽车技术检测站省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点资质。希望已取得省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点资质的单位,吸取阳江市华达汽车技术检测站的教训,加强管理,规范检测操作行为,确保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公平、公正。


为方便社会监督,省环保局设立机动车排气检测监督投诉电话,接受群众投诉。


投诉电话:020-83559163、020-83134680。


 


附件:1.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点名单(第三批)


2.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点资质认定技术条件(试行)


 


二○○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主题词:环保  机动车  检测  通知


抄送:省公安厅、省交通厅。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2年12月12日印发


 


附件一


广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点名单(第三批)
























































































所在


地区


序号


复检点名称


 


电话


韶关市


1


乐昌市鲤鱼岭机动车辆检测站


乐昌市大瑶山西路104号


0751-5581020


2


仁化县大岭三连机动车检测站


仁化县大岭三连


0751-6356388


河源市


3


河源市环境监测站新风路机动车排气复检点


河源市新风路86号


0762-3882556


佛山市


4


高明市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点


高明市荷城区中山路与彩虹路交汇处


0757-8988681


阳江市


5


阳江市江城汽车检测站


阳江市城西麻演谭塘州


0662-3172303


 


阳江市华达汽车技术检测站


 


取消复检点资质


茂名市


6


高州市环境监测站山美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点


高州市山美机动车检测站旁


0668-6680639


7


信宜市环境监测站城北机动车排气复检点


信宜市人民北路433号


0668-8814000


肇庆市


8


高要市环境监测站府前大街复检点


高要市南岸镇府前大街5号


0758-8367364


9


四会市机动车辆检测站


四会市东城区四会大道中


0758-3369229


清远市


10


清远市人民路机动车检测站


清远市人民路19号


0763-3376763


11


阳山县城南路机动车检测站


阳山县城南商业大道


0763-7803922


揭阳市


12


揭阳市环境监测站望江北路机动车排气污染复检点


揭阳市望江北路榕城区政府后


0663-8616461


13


普宁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池尾机动车尾气复检点


普宁市流沙大道池尾街道


0663-2253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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