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海河口
全省10条主要入海河流中,河口水质30.0%为Ⅱ类,水质为优;30.0%为Ⅲ类,水质良好;20.0%为Ⅳ类水质,受轻度污染,20.0%水质劣于Ⅴ类,受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氨氮。
韩江、漠阳江和鉴江河口水质最好,均为Ⅱ类;其次是黄杨河、袂花江和九洲江河口,水质均为Ⅲ类;深圳河口水质最差,综合污染指数高达3.15,练江河口次差,水质均劣于Ⅴ类;珠江和榕江河口均为Ⅳ类水质。与上年相比,袂花江和珠江虎门河口水质好转,榕江、练江河口水质变差,全省入海河口水质总体上变化不大。
二.近岸海域
全省近岸海域以一、二类海水为主,一类海水占23.3%(7个),二类海水占50.0%(15个),三类海水占10.0%(3个),劣四类海水占16.7%(5个),无四类海水。惠州近海水质为优,汕头、江门和茂名近海水质良好,深圳近海水质较差,受中度污染。
沿海13个城市大部分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达到了目标要求,功能区达标率为91.0%,除中山、深圳和阳江外,其余10个城市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均完全达标其中:中山市达标率为0。沿海各市近岸海域功能区达标率均与上年持平,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 近岸海域主要污染指标为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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