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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8、29日,以省环保局局长李清为组长的省检查组,对肇庆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进行检查。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公众调查等基础上,省检查组认为:肇庆市已基本达到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要求。
李清局长指出,从1998年提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计划以来,肇庆市坚持开展“创模”工作,这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对环保工作的重视和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决心。八年来,肇庆市以“创模”为抓手,不断推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在经济发展的同时,环境质量仍保持较好水平,为珠三角提供了良好的生态保障。 肇庆市市长杨浩明表示,在接下来的冲刺阶段,肇庆市将加大“创模”力度,做到六个“更加”,认识更加深化,组织更加有力,管理更加严格,投入更加到位,发动更加广泛,效果更加明显,力争早日成功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黄慧诚、黄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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