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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地公约》与“世界湿地日”
撰写时间: 2006-02-02 文章作者: 文章来源: 人民网
 
  1971年2月2日,一个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全球湿地的公约《关于特别是作为水禽栖息地的国际重要湿地公约》(简称《湿地公约》)在伊朗拉姆萨尔签署。这项公约旨在保护和合理利用全球湿地。

  为纪念这一重要国际公约的签署,并提高公众的湿地保护意识,1996年《湿地公约》常务委员会第19次会议决定,从1997年起,每年的2月2日定为“世界湿地日”。

  目前该公约已成为国际重要的自然保护公约之一,1000多块在生态学、植物学、动物学、湖沼学或水文学方面具有独特意义的湿地被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

  中国于1992年加入这个公约,并于当年通过申请将首批7个湿地保护区列入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国家林业局还专门成立了《湿地公约》履约办公室,通过广泛的国内外合作提高中国湿地保护的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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