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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生态示范创建的通知
粤环〔2005〕48号
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
我局自1999年开展广东省生态示范区(村、镇、场、园)创建工作以来,取得了良好的成效,至今已命名了176个单位为省级生态示范区。创建活动作为我省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载体,推动了地方政府和有关建设单位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善农村环境、为实现农村区域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贡献。今年,我局在总结历年生态示范创建工作以及征求各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省级生态示范指标体系(附件一),从2005年起实施。
由于我省各地农村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的特点,省级生态示范区的指标体系难以涵盖所有不同发展水平的农村的生态示范创建要求,因此为进一步深入做好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切实改善农村环境,结合农村治污保洁工程的实施,省局要求各市在2005年内全面启动市级生态示范村的创建,制定符合本市实际的标准和方案,报省环保局备案。市级生态示范村创建活动可联合有关部门(农业、宣传、卫生等)共同开展,各部门齐抓共管。具体指导意见见附件二。争取年内各市创建一批市级生态示范村。从2006年起,获得市级生态示范村将作为申报省级生态示范村的必要条件。
为鼓励和支持农村生态示范创建活动,各市必须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及资金扶持政策,并报省局备案。
附件:1.广东省生态示范区指标体系及考核标准
2.关于开展市级生态示范村创建的指导意见
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萍020-87532089,云永利020-87532077)
主题词:环保 生态示范 创建 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05年4月21日印发
广东省生态示范区指标体系及考核办法
一、基本条件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公众参与
创建单位领导对创建生态示范区的目的意义有深刻理解,指导思想明确。
村级创建单位有领导分管;镇级创建单位设立了专门的领导机构,配备了专职环境保护工作人员,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
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氛围浓厚。
(二)制定了生态建设规划(或小城镇环境保护规划)
村级创建单位制定了生态建设规划或编制的总体规划中有生态环境保护建设专章。
镇级创建单位要求有专门的生态建设规划。镇的生态建设规划要求经同级人民政府(人大)批准。
规划实施方案可行,有相应的组织、资金和技术保证。
(三)模范执行国家和地方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严格执行项目建设和资源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和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排污收费制度,落实国家和地方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规定。村镇辖区内无被国家指定淘汰的环境污染严重的企业,无滥垦、滥伐、滥采、滥挖和捕杀、销售、食用受保护野生动植物现象,近3年内无重大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由上级环保主管部门出具证明)。
(四)辖区内布局合理,城镇建设与周围环境协调,环保基础设施较完善,管理有序,道路整洁,环境优美。
(五)创建基础良好,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六)计划生育,九年义务教育达标。
二、考核指标
(一)生态示范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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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指 标 |
指 标 要 求 |
|
珠江三角洲 |
东西两翼 |
山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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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
进步 |
主要道路铺装率(%) |
>70 |
|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
|
卫生厕所普及率 |
>90 |
85 |
80 |
|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符合功能区划或环境规划要求 |
|
大气环境质量 |
符合功能区划或环境规划要求 |
|
声环境质量 |
符合功能区划或环境规划要求 |
|
森林覆盖率(%)
或绿化覆盖率(%) |
>25 |
>45 |
>65 |
|
>38 |
|
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率(%) |
100 |
|
清洁能源普及率(%) |
100 |
>90 |
>80 |
|
人畜粪便处理率(%) |
100 |
|
人畜粪便资源化利用率(%) |
>50 |
|
生活垃圾清运率(%) |
100 |
|
生活污水收集处理状况 |
符合要求 |
|
农
业
生
态
环
境 |
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90 |
|
病虫害综合防治率(%) |
>70 |
|
旱涝保收耕地面积比例(%) |
>50 |
|
农用薄膜回收率(%) |
100 |
|
※化肥使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 |
符合要求 |
|
※农药使用强度(折纯公斤/公顷) |
符合要求 |
|
※有机肥施用 |
符合要求 |
|
生态
农业
模式 |
生态农业模式建设 |
至少有一种(或以上)模式,且达到一定规模,有一定特色 |
(二)生态示范镇、场(综合性农场等同类单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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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指 标 |
指标要求 |
|
珠江三角洲 |
东西两翼 |
山区 |
|
社
会
进
步 |
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
8000 |
6500 |
5000 |
|
农民年人均纯收入(元) |
4500 |
3650 |
3450 |
|
工业产值水耗(吨/万元) |
<40 |
<50 |
<50 |
|
工业产值能耗(吨标煤/万元) |
<0.8 |
<1.0 |
|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
|
※生态示范村所占比例(%) |
>30 |
>20 |
>20 |
|
群众对环境状况满意率(%) |
>90 |
|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符合功能区划或环境规划要求 |
|
大气环境质量 |
符合功能区划或环境规划要求 |
|
声环境质量 |
符合功能区划或环境规划要求 |
|
森林覆盖率(%)
或绿化覆盖率(%) |
>25 |
>45 |
>65 |
|
>38 |
|
镇(场)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m2) |
>11 |
|
清洁能源普及率(%) |
100 |
>80 |
>60 |
|
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
>55 |
>38 |
>30 |
|
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率 |
100 |
|
镇区人畜粪便处理率(%) |
100 |
|
人畜粪便资源化利用率(%) |
>50 |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 |
>80 |
|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水排放达标率(%) |
>75 |
|
生活垃圾清运率(%) |
100 |
|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
|
生态恢复率(%) |
>90 |
|
农业
生态
环境 |
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90 |
|
病虫害综合防治率(%) |
>70 |
|
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量合格率(%) |
>85 |
|
旱涝保收耕地面积比例(%) |
>50 |
|
农用薄膜回收率(%) |
100 |
|
※化肥使用强度(折纯 公斤/公顷) |
符合要求 |
|
※农药使用强度(折纯 公斤/公顷) |
符合要求 |
|
※有机肥施用 |
符合要求 |
|
生态
农业
模式 |
生态农业模式建设 |
至少有一种(或以上)模式,且达到一定规模和特色,要求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或有机食品认证产品,要有明显的节水措施 |
(三)生态示范园(所、园区、公园、庄园、基地、场等单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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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
指 标 |
指标要求 |
|
社会
经济
发展 |
饮用水卫生合格率(%) |
100 |
|
节能、节水 |
有明显(一项或几项)的节水、节能的措施 |
|
生
态
环
境
质
量 |
地表水环境质量 |
符合功能区要求 |
|
大气环境质量 |
符合功能区要求 |
|
声环境质量 |
符合功能区要求 |
|
绿化覆盖率(%) |
>70 |
|
废水、废气处理率(%) |
100 |
|
废固处理处置率(%) |
100 |
|
清洁能源普及率(%) |
100 |
|
生活垃圾清运率(%) |
100 |
|
病虫害综合防治率(%) |
>80 |
|
人畜粪便资源化利用率(%) |
>50 |
|
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
>90 |
|
主要农林产品农药残留量合格率(%) |
>90 |
|
※有机肥施用 |
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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