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单位: 广州市环保局
办结时间: 2004年12月31日
办理情况: 经增城市环保局查,新龙五金厂擅自建设电镀、酸洗车间并投产,已责令该厂的电镀和酸洗车间停止生产,经复查,未发现该厂有擅自回复电镀、酸洗生产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