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稳步推进《广州市“宁静工程”实施方案》的实施,建立市环保、规划、建设、公安、市政、工商、文化、交通和城管等部门对噪声防治协作机制。二是结合广州市的城市布局现状和分区规划的调整等因素,完善声环境标准适用区域划分,为控制噪声污染提供合理、科学的依据。三是建立健全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评估和公众参与机制,最大限度地从源头控制重大建设项目和经过住宅、医院、学校等敏感区域的交通项目产生的噪声污染。四是积极协调开展中心城区铁路、典型道路两侧敏感区域,白云机场周边的噪声污染治理;加强控制各类机动车在中心城区行驶产生的噪声污染;加强对建筑施工噪声尤其是夜间施工噪声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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