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创建已成为建设绿色广东,改善城市社区和农村环境,提高全民环境意识的有效载体,是创建环保模范城和生态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和《广东省环境保护规划》把加强绿色创建作为“绿色提升”的重要手段,提出“到201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有60%以上中小学建设成绿色学校”。
我省把绿色创建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纳入党委、政府的议事日程。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东莞、中山、江门等市把绿色创建作为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有些地方还把绿色创建成效作为干部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使创绿成为党委、政府施政行为的一部分。截至2006年底,我省已命名省级绿色学校(幼儿园)621所,其中受国家表彰的41所;已建成省级绿色社区84个,其中有10个社区成为首批国家级绿色社区;命名省级“环境教育基地”22个。我省绿色创建在数量和质量上一直居全国前列,多次受到国家表彰,已经成为广东全民环境教育的一个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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