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广东环境保护 > 宣传与教育 > 绿色学校 > 基本介绍
 
创建活动组织领导
发布时间:2003-08-19 10:02:01    文章来源:
 
  

   创建活动在省教育厅、省环保局的指导下开展,由省教育厅和省环保局有关人员成立创建活动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和组织协调。各市的创建活动应在当地教育局、环保局的指导下进行,各级教育局、环保局要高度重视这项创建活动,把这项工作作为素质教育和提高环境意识的重要措施,摆上议事日程,充分调动和发挥学校的积极性,培养和造就能适应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合格人才。

 





 
相关新闻  
打印本稿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开发维护: Copyright © 2007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 关于本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管理员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