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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远核力环能生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的申请,省环保局拟对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清远生物工程技术中心基地项目(一期工程)竣工进行环境保护验收。根据有关规定,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科学院广州能源研究所清远生物工程技术中心基地项目位于清远市龙塘镇金沙工业区,主要进行生产燃料乙醇的研究和工业化试验,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工程建设脱水系统生产线,通过直接购买乙醇(95%),经脱水生产燃料乙醇(99.5%),设计生产能力为1万吨/年;另外每年购买2.3万吨乙醇(95%)不经脱水直接进行销售,该部分乙醇基本不在厂内储存。项目占地总面积为70.14亩,其中一期用地23.4亩;总投资18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165万元,占总投资9.17%。项目于2005年12月建成,2006年9月29日投入试生产。
二、环保执行情况
本项目建立了环保管理机构和各项环保规章制度,制定了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项目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均不外排。其中,锅炉水膜除尘废水经初沉池处理后进入生产废水回用水池循环使用;锅炉蒸汽冷凝水和脱水乙醇余馏水回收到锅炉房内蓄水池回用于锅炉补给水;生产设备冷却水经冷却塔处理后排入消防水池(容积约600m3)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回用于厂区绿化。
燃煤锅炉烟气经麻石水膜除尘塔处理后,由35米高烟囱外排。工程通过采取增加冷凝器等措施,减少非甲烷总烃的无组织排放。
锅炉灰渣出售给砖场再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三、验收监测结果
(一)工况
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及处理设施负荷均达到设计能力75%以上,符合验收监测规范要求。
(二)废水
生活污水回用池pH、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以P计)、阴离子表面活性剂、动植物油监测值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限值要求。生产废水回用池除pH有1天出现超标外,其余污染因子监测值浓度均符合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排放限值要求。
(三)废气
锅炉烟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最大排放浓度分别为60毫克/立方米、375毫克/立方米和109毫克/立方米,烟气黑度小于林格曼1级,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二类控制区第二时段标准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浓度为未检出,符合上述标准限值要求。
(四)噪声
厂界昼、夜间噪声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Ⅲ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
项目产生的锅炉灰渣出售给砖厂再利用,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六)防护距离
项目按照环评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大于83米的防护距离。
四、建议
加强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管理,严格落实事故防范及应急措施,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为了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环保验收检查情况于2007年10月27日至11月2日在我局网站上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应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受理单位:广东省环保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龙口西路213号(510630)
联系电话: 020-87532298 020-87532305
联系人:余秋良
Email:yuqiuliang@gdepb.gov.cn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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