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30日凌晨,茂名石化炼油分部净化水车间发生含碱污水泄漏,沿边沟流入总排口后进入小东江,造成小东江水体局部污染。污染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茂名市委、市政府和茂名石化公司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科学处置。由于处理及时、方法正确、措施得力,污染被控制在较小范围内,下游沿岸未发生人畜因饮用河水或食用水产品而中毒现象。
为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发生,茂名石化公司对相关事故责任人落实责任追究,该公司主管安全环保副总经理等28名事故责任人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