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上市环保核查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的有关规定,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初步核查。经我局核定,该公司环境保护情况如下:
1、广东德美精细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民营的中型企业,主要产品有纺织化学品、皮革化学品、油墨产品,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辅材料及产品均不含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的物质。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烟尘、二氧化硫)和水污染物(COD、LAS、石油类)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排放标准。
2、该公司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污染物排放量符合顺德区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3、该公司能够按规定足额缴纳排污费。
4、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
5、该公司重视环保设施的管理,环保设施稳定运行率和完好率达到95%以上。
6、该公司加强工业固体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目前固体废弃物处置率达到100%。
7、该公司本次募集22752万元,计划全部投资于100Kt/a新型高档系列纺织化学品、皮革化学品技改项目,有利于调整产业结构和改善环境。
鉴于以上情况,我局拟同意该公司通过环保核查,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申请上市的环保核查情况于2004年4月1日至10日在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我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核查受理单位:广东省环保局监督管理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邮政编码:510630
联系电话:(020)87534098 87531932
联系人:徐小华
Email:hbjdc@63.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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