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结果公示
根据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按照国家环保总局《关于对申请上市的企业和申请再融资的上市企业进行环境保护核查的通知》(环发〔2003〕101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委托广东省环境技术中心组织专家对该公司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初步核查。现将该公司环保执行情况公示如下:
1、广东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中药饮片生产为主导,集药品生产、研发及药品、医疗器械营销于一体的医药企业。该公司本次再融资用于中药饮片扩产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为国家鼓励发展项目。
2、该公司申请再融资资金投向中药饮片扩建工程项目不造成现实的和潜在的环境影响,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3、该公司现有产品及生产过程中不含有或使用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中禁用的物质以及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中禁用物质。
4、该公司依法领取了排污许可证,主要污染物基本达到国家、地方规定的排放标准;能按规定缴纳排污费。
5、该公司现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执行率达到100%,并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现有环保设施稳定运转率达到95%以上;再融资项目已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并通过揭阳市环保局审批。
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接受公众监督,现将该公司申请再融资环境保护核查情况于2004年8月17日至8月27日在我局网站进行公示,我局接受公示来电、来信、来访等多种形式反映问题,我局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处理。
核查受理单位:广东省环保局监督处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联系电话:(020)87532035
联 系 人:黄进卿
E-mail:hbjdc@163.net
二○○四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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