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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采集与核定污染源数据工作简报(第7期)
发布时间:2006-03-14 17:47:48    文章来源:
 

省数据采集与核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六年三月十四日

 

全省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年报会审会议在汕尾市召开

 

200622731,由省环保局组织的全省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年报会审会议在汕尾市成功召开。省环保局规划财务处、省环境监察总队、省环境信息中心以及21个地级以上市环保局负责环境统计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技术骨干共90多人参加了会议,各参会代表充分利用时机积极交流,收效显著。

会议由省环境监察总队奚创旭副总队长主持,省环保局规划财务处林文副处长对会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会议按分组交叉审核、经验交流与讨论、解答疑难等议程进行。最后,林文副处长对我省2005年环境统计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动态采集、核定与数据上报工作。

大部分地级市对统一采集与核定污染源数据工作比较重视,抓得比较紧,基本能够按照省里的要求上报数据,但由于这是首次由统计和监察人员共同用新的软件系统采集与核定数据,存在较多问题。一方面是软件系统操作复杂且不够完善,增加了应用难度,边远地区尤其县级环保人员不懂或难以操作。另一方面上报的数据问题较多,主要表现在一各地普遍存在重点污染行业和重点污染企业没有纳入上报数据库的现象。二部分地级市的县区还没有建立统一采集与核定污染源数据的工作机制。三各地汇总的污染物排放量均比去年环统数据偏低。四上报数据指标缺项、漏项、代码错误较多。

会议强调省局将及时向软件开发商西安长天公司提出详细需求,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软件,同时加强对各地尤其是边远地区软件运用的指导,争取用三个月时间协助长天公司完成对各地软件使用的回访工作。会议还要求各地一是要再接再厉认真实施统一采集与核定污染源数据工作。突出重点,不断补充和完善污染源数据,重点污染源要按月或季变更上报数据,实施动态跟踪管理。二是要加强对县区环保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三是要统计人员与监察人员加强沟通,共同审核,严格把关,确保数据准确无误。四是要加强对排污单位的培训,确保数据指标按规范申报。

截止到2月底,全省共收集到20538家排污单位数据,各地运用软件和数据上报的详细情况见下表。

广东省统一采集与核定污染源信息及排污费征收

管理系统软件使用情况

 

已录入企业数()

使用年度申报功能

已用开单收费功能

全市全面使用

备注

广州

10323

 

 

 

转换数据

深圳

824

P

 

 

 

东莞

750

P

 

 

 

佛山

727

 

 

 

转换数据

江门

417

P

 

 

 

中山

559

P

 

 

 

珠海

2528

P

P

P

 

惠州

490

P

P

P

 

河源

221

P

P

P

 

梅州

500

P

 

计划1季度全面使用

揭阳

120

P

 

 

 

潮州

292

P

 

 

 

汕头

355

P

 

计划1季度全面使用

汕尾

864

P

P

P

 

阳江

94

P

 

计划1季度全面使用

茂名

125

P

 

 

 

湛江

145

P

 

 

 

云浮

350

P

P

计划1季度全面使用

肇庆

256

P

 

 

 

清远

206

P

 

 

 

韶关

392

P

 

计划1季度全面使用

全省

20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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