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广东环境保护 > 环境监察与执法 > 污染源管理 > 污染源数据管理
 
统一采集与核定污染源数据工作简报(第1期)
发布时间:2005-11-20 17:44:38    文章来源:
 

省数据采集与核定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

 


编者按:为促进我省统一采集与核定污染源数据工作顺利开展,及时解答疑难问题,通报和指导各地工作,交流经验,特编制本简报。此外,我们设立了QQ广东环保平台,安排了专职技术人员网上实时答疑,同时在广东环境保护网站开辟了污染源数据管理专栏,下设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工作动态、软件升级、答疑及研讨等栏目,请各地落实专人定期浏览,并加入QQ广东环保平台及时沟通信息,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上报工作进展。

联系人: 林 文 020-87531995(省环保局规划财务处)

QQ号:420949984    箱: guihuachugdepbgovcn

联系人:王彦刚 020-87532193(省环境信息中心)

QQ号:103710302    箱:gdhjtjgdepbgovcn

联系人:陈新珍 020-87537849(省环境监察总队),

  箱:chenxinzhengdepbgov

      联系人:满运华020- 87537864(省环境监察总队)

QQ号:522521227    箱: manyunhuagdepbgovcn

联系人:杨记彬13710937208(西安长天软件公司)

QQ号:122405963    箱: yjbinjointskycom

 

我省召开2005年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年报布置及培训会议

 

    20051124日,省环保局组织召开了2005年环境统计排污申报登记年报布置及培训会议。各市县负责环境统计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处()长、监察队长、统计员及技术骨干共320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由省环境监察总队奚创旭副总队长主持,林文副处长首先传达了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统计和排污申报登记工作的最新精神,结合我省实际部署了2005年环境统计工作,要求各地以重污染企业为重点开展统一采集和核定工作,今后凡涉及排污单位的数据均采用全省统一的报表和软件格式上报。吴洪杰总队长就我省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各地应如何配合等作了部署,并要求各地逐步做到全面开展排污申报登记、准确核定排污量、足额征收排污费。会议还详细培训了报表填报;排污申报软件操作及其与环境统计软件的衔接等内容,并对各地代表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会议达到了促进全省污染源数据统一采集与核定工作的预期目的,效果良好。





 
相关新闻  
打印本稿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开发维护: Copyright © 2007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 关于本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管理员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