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广东环境保护 > 环境监察与执法 > 环境监察 > 环保执法动态
 
中国石化工广州分公司非法转移危险废物受查处
发布时间:2005-05-26 15:30:15    文章来源:
 

中国石化工广州分公司的混合碱渣属危险废物,主要是炼油二部的碱洗工序产生的。该厂原有一套废碱渣处理装置,因处理工艺落后于2002年拆除,导致废碱渣无法处理。2004年开始,该公司与广州市黄埔区姬堂油品综合购销部签订《处理碱渣水合约》,委托该购销部将废碱渣外运处理并支付每吨200元的处理费。经查该购销部在没有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进行经营。根据中国石化工广州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004年共委托该购销部处理废碱渣487.86吨,2005年2月委托处理168.08吨,共支付了131188元的处理费。

    对中国石化工广州分公司非法转移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省环保局已立案查处,并建议追究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黄埔区姬堂油品综合购销部非法经营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省环保局也已立案查处。此案还在进一步处理之中。





 
相关新闻  
打印本稿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开发维护: Copyright © 2007 广东省环境保护局 版权所有
| 关于本网站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管理员信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