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环境监察支队于2004年10月对镇区环保所展开了环境监察稽查工作。稽查工作采取抽查的形式,对13个镇区环保所进行稽查。稽查过程中通过听取环保所的工作情况汇报和查阅有关环境监察工作档案资料的方式,检查排污收费、现场环境监察、环境信访、环境监察报告及环境档案等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环保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通过环境监察稽查,中山市各镇区环保所的环境监察工作都有了长足的进步。各环保所将根据稽查意见,认真执行各项工作制度,不断完善环境监察的各项工作。中山市环保局也将按照环境稽查制度的要求,继续加强对镇区环保所的环境监察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稽查工作,使市、镇两级的监察工作逐步走向程序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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